标签:
选择器通常是您需要改变样式的 HTML 元素(标签)。
每条声明由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
属性(property)是您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style attribute)。每个属性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
Id和 class 选择器
如果你要在HTML元素中设置CSS样式,你需要在元素中设置"id" 和 "class"选择器。
id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HTML元素以id属性来设置id选择器,CSS 中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以下的样式规则应用于元素属性 id="para1":
#para1
{
text-align:center;
color:red;
}
ID属性不要以数字开头,数字开头的ID在 Mozilla/Firefox 浏览器中不起作用。
2. class 选择器
class 选择器用于描述一组元素的样式,class 选择器有别于id选择器,class可以在多个元素中使用。class 选择器在HTML中以class属性表示,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在以下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center {text-align:center;}
你也可以指定特定的HTML元素使用class。
在以下实例中, 所有的 p 元素使用 class="center" 让该元素的文本居中:
p.center {text-align:center;}
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1.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link>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sienna;}
p {margin-left: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2.内部样式表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style>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head>
<style>
hr {color:sienna;}
p {margin-left: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head>
3.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color:sienna;margin-left:20px">This is a paragraph.</p>
4.多重样式
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
多重样式将层叠为一个
样式表允许以多种方式规定样式信息。样式可以规定在单个的 HTML 元素中,在 HTML 页的头元素中,或在一个外部的 CSS 文件中。甚至可以在同一个 HTML 文档内部引用多个外部样式表。
5.多重样式将层叠为一个——层叠次序
一般而言,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其中数字 4 拥有最高的优先权。
因此,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拥有最高的优先权,这意味着它将优先于以下的样式声明:标签中的样式声明,外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声明,或者浏览器中的样式声明(缺省值)。
Remark提示:如果你使用了外部文件的样式在<head>中也定义了该样式,则内部样式表会取代外部文件的样式。
多标签选择器一般和html上下文有关,它有以下集中分类
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特指度(specificity)。特指度表示一个css选择器表达式的重要程度,可以通过一个公式来计算出一个数值,数越大,越重要。
这个计算叫做“I-C-E”计算公式,
即,针对一个css选择器表达式,遇到一个id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00,遇到一个class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0,遇到一个element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
下面举几个css表达式的特指度计算结果,大家也自己算一算,是不是对:
CSS选择器表达式 |
特指度计算结果 |
p |
1 |
p.large |
11 |
P#large |
101 |
div p#large |
102 |
div p#large ul.list |
113 |
div p#large ul.list li |
114 |
还有一个重点要注意:!important优先级最高,高于上面一切。* 选择器最低,低于一切。
哪个的计算结果大,浏览器就会以哪个为优先。
如果你嫌上面的计算过于复杂,有一个简版规则。它只有三个规则,这三个规则能覆盖大多数情况,而且比较好记。
规则一,包含ID的选择器胜过包含Class的选择器,包含Class的选择器胜过包含元素的选择器;例如下图,第一个特指度更高:
规则二,不同选择器的特指度比较时,不区分加载的顺序(相同选择器在层叠时,后加载的覆盖前加载的),例如下图,虽然后加载,但是特指度低:
规则三,设置的样式高于继承的样式,不用考虑特指度。例如:
其实,大部分情况下,你通过这个简版的规则,即可判断选择器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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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nanchen/p/4788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