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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3本关于设计模式的好书,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s,Learning Javascript Design Patterns,大话设计模式,也顺便捡一捡多年不用的英语。
我们都知道一个古老的问题:面向对象的好处有哪些?可复用、可扩展、易维护、灵活。我用一门面向对象语言(比如c#)来写程序,我的代码当然不会自动获得上述优点,而取决于我怎么去写。那怎么写出可复用、可扩展、易维护又灵活的代码呢,大牛们早已总结了以下设计原则: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设计原则,那么一定是第一条,封装变化。毕竟变化是“enemy”,它不可避免,才驱使我们燃烧着脑力堆积起健壮的代码来对坑它。
为此,大牛们又给了我们“武器”,即各种各样的设计模式,用来解决某一类问题或问题的某个方面。设计模式不是具体的解决方案,它更像是一个获得大家认可的模板,我们利用这个模板来解决问题。面对不同的情况,选择对的设计模式,并恰当的使用,决定了好坏,也是我目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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