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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我们提到了this关键字的问题,并且追加了一句很有意义的话:谁调用我,我指向谁。的确,在javascript中,在默认情况下,this会指向一个已经初始化的window对象。所以你不论有多少全局变量,全局函数,默认都是追加到window对象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怎么使用this,都是在这个window对象上去查找各种变量,函数等。
在实际编码中,this的默认情况只能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的场景中。但是在大部分业务场景中,this都需要改变其指向来实现一定的业务逻辑。这样一来,我们就得来好好的深究深究了。
上节我们提到过,Call方法,Apply方法和Bind方法,都会改变this的作用域,并且也用一定的实例来做了演示。但是如果真要想把这个this吃透,让我们分为以下两个部分来一一讲解: 自执行函数 和 闭包。
说道自执行函数,我在上节中也大概点了一下,无非就是在执行的函数后面加上 (); 即可实现。比如下面的方法:
前端见微知著JavaScript基础篇:this or t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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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scy251147/p/4844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