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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总结

时间:2014-07-19 02:13:55      阅读:299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js总结

正则表达式

正则表达式的web开发中的常见场合

1: 邮箱验证

2:用户名验证

3:替换字符串某一部分

4:信息采集,用来分析有效的代码段

.....

.....

 

正则表达式 规则表达式

"一种有规律的字符串的描述"

 

正则表达式是一门独立的知识,同样的一段描述,比如,对于email的匹配表达式,

在不同语言是一样的但是,调用的函数可能不一样.

 

 

学习正则表达式

1: js,如果写一个正则表达式, "/正则表达式/" (不含双引号)

2: js,用正则表达来验证字符串是否满足可以用  reg.test(String); // 验证

3:  js, 用正则表达式的.exec函数用来查找匹配的选项,并把查到的值取出. // 查找

4: 字符串应用正则

string.match(reg), 正则查找字符串

string.search(reg), 正则查找位置

string.replace(reg,‘newstr‘);正则替换

String.split(reg); 正则拆分

 

 

 

正则表达式3句话

1:要找什么字符?

2:从哪儿找?

3:找几个?

 

 

1.要找什么字符?

1.1 字面值,"hi", 就是找"hi"

1.2 字符集合来表示,[abcd], 指匹配abcd中的任意一个

1.3 用范围来表示字符 [0-9],[a-z] [A-Z]

1.4 字符"" (就是系统为常用的字符集合创建的一个简写)

 例: \d ----> [0-9], \w--->[0-9a-zA-Z_], \s ------->[ \t\v\f\r\n](空白符)

1.5 补集的形式来表示字符集合

:[0-9]===>[^0-9],  [abcef]===>[^abcef]

对于字符簇,只需把字母大写,即可表示补集

[\d] ==== >[\D],  [\w]===>[\W],[\s]==>[\S](非空白字符)

bubuko.com,布布扣1.6 "", 代表"任意字符,不包括换行符"

 

 

 

2:从哪儿找,找到哪儿?

2.1 \b, ====>‘单词边界

\bhi ===>从单词的边界开始匹配,hi

 

2.2 \B ===> 单词的非边界把单词中间的某一部分取出来

把中间含有 hi的单词取出hi不能在两端

 

2.3 ^ caret, "字符串的起始位置开始匹配",

2.4 $ ,匹配到字符串的结束位置 

 

 

3: 找多少

* :  0--->N  ===> 等价 {0,}

+: [1,N] ====>等价  {1,}

?: [0,1]  ====>等价   {0,1}

a{n} : 字符a准确的出现n

a{n,}: 字符a至少出现次

a{n,m}, n-->m次 

 

 

个数修饰符默认是贪婪模式,尽量多找

"个数修饰符后面加?",则为非贪婪模式尽量少的找.

 


模式:

以匹配为例,默认情况,match找到一次就结束,

能否 告诉匹配过程一直找,在全文范围内一直找.

g ->全局模式 ,global  [找所有的,而不是找一次结束]

i---> 忽略大小写 ignore 

m->多行模式

s-->单行模式(把整个字符串看成一行) (js不支持单行模式)

js,不支持单行的情况下,如何换行?

--->什么样的模式能代表"所有"字符串

==> [\d\D], [\s\S],[\w\W]

 

预先判断是否为指定值

 

正向预查

C

O

M

I

N

g

灰色:是查找的值

 

预先判断是否不为指定值

 

负向预查

C

O

M

I

N

g

灰色:是查找的 

 

向前正向预查:

U

n

L

U

C

ky

Js不支持向前正向预查(零宽度正回顾后发断言)


反向引用/后向引用

 

子表达式

Exec为例:

匹配到的数组0个单元代表 "整个正则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1

2

3

...

N   , 则代表第 N个子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如何引用子表达式所匹配的结果?

:

在表达式内部,反向引用时, \n来匹配第N个子表达式的结果

子表达式的当成变量传递时,$N来匹配 第N个子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全角空格的unicode编码   \u3000

 


Js中的事件

行为,结构,样式分离的页面

绑定事件的3种方式

1: 直接写在html标签内声明

<div id="school" onclick="t();">

这种写法最古老,兼容性最强.属于DOMlev0级的标准.

 

这个效果,等同于在点击div的时候,执行"t();"这一语句,

全局范围内执行,因此,t函数内部的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想操作被点击的DOM对象,this就不行了.

 

:在这种绑定方式中,如何达到点击后,div的背景换成蓝色

 


2种绑定方式:

DOM对象.onclick = function () {}

这种绑定是把一个DOM对象onclick属性赋值为一个函数,

因此,函数内部的this直接指向该DOM对象.

 

在这种绑定方式中,只能给一个事件,绑定一个处理函数

即 .onclick = fn1;  .onclick = fn2;

最终的效果.onclick = fn2;
如果用函数来调用其他函数的形式

.onclick = function () {fn1(),fn2()}

那么此时, fn1,fn2中的this又指向window

 

如何绑定多个函数, 并令this指向DOM对象

 

 

第三种绑定事件的方法:

DOM lev3的事件绑定标准

 

添加和去除监听事件.

 

add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 第一个参数事件参数没有前缀"on", w3c的标准,IE不支持

 

注意点1如果添加了多个事件处理函数"添加时的先后顺序来执行"

注意占2: 事件处理函数中的this 指代 DOM节点自身 (w3c标准)

注意点3: 第一个事件参数,一律把事件名称的‘on‘去掉 (w3c标准)

 

去除绑定

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IE下绑定事件与解除事件的方法

attachEvent(‘事件‘,函数)   // 注意事件 要加on

detachEvent(‘事件‘,函数) // 事件依然要加on

 

 

总结一下:

W3c addEventListener IEattachEvent()的不同

1: 函数名不同

2: 事件名不同, IE下要加on,w3c不加on

3: 加事件后的执行顺序不同, w3c按绑定事件的顺序来执行IE6,7,8,是后绑定的事件先发生.

4: this的指向, w3c,绑定函数中的this指向 DOM对象IE6,7,8,指向window对象
事件的捕捉与冒泡模型

w3c的模型中

addEventListener 支持 第3个参数来声明事件的模型为冒泡还是捕捉.

如果声明为 true,则为捕捉方式

如果声明为false, 或者不声明则为冒泡方式

 

注意: IEattchEvent 没有第3个参数,不支持捕捉模型

 

事件对象的概念:

当事件对应的函数被触发时函数会接收到一个事件参数, // w3c标准

例 xx.onclick = function (ev) {alert(ev)}

点击后,ev 参数就代表单击那一瞬间的"各个参数",以一个对象的方式传过去.

 

对于IE, 当事件发生的瞬间,事件对象赋值给window.event属性

 

事件的中断

如何中断事件的传播???????

w3c:  事件.stopPropagation();

IE,  事件对象.cancelBubble = true;

cancelBubble = true //IE取消冒泡

stopPropagation(); // w3c取消冒泡

 

returnValue = false; // IE取消事件效果

preventDefautl() ;// w3c取消事件效果

 

取消事件的默认效果

事件对象.preventDefault();  // 阻止事件的默认效果, w3c方法

事件对象.returnValue = false; // 设置returnValue 的属性值为false;


Js 之作用域链

作用域链
原型链


AO上有哪些属性

对于函数的AO,属性来自于3个方面

1:参数

2:局部变量声明

3:函数声明


在函数调用的瞬间, AO这样来形成,

首先 分析参数把分析的参数,形成AO的属性

如果传来实参,则把实参赋给相应的属性.

 

其次,分析 var 声明

var str = ‘hello‘;

str声明为AO的属性值为 undefined;

 

如果var 声明的变量名与 形参名称一致,不产生影响,因为AO的str属性已经存在.

 

 

最后分析函数声明

Function 函数名() {

}  // 有函数名

 

函数声明假设函数名为fn, 

函数声明会把函数赋为 AO.fn 属性的值.

 

函数声明与函数表达式的区别

表达式必有返回值,把返回值(即匿名函数)赋给了一个变量.

此时 就是普通的赋值过程.

: var fn = function () {}   , 这是一个函数表达式

对于上例函数表达式返回函数并把函数作为值赋给fn

 

而函数声明的优先级高

: function fn() {

}

则会把 AO.fn = function fn() {}


This, 与 arguments

当一个函数运行的时候,函数内部能引用的变量有这么几种

AO

arguments

this

 

对于 argumentsthis, 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独有的argumentsthis, 且不进行链式查找

arguments是什么?

:1:arguments是收到的实参副本

在词法分析中首先按形参形成AO的属性,值为undefined

当实参传来时再修改AO的相应属性.

2:并把所有收到实参收集起来,放到一个arguments对象里

t(a,b,c){},  

调用时: t(1,2,3,4,5) 个参数 

此时 , AO属性只有a,bc,3个属性, arguments里有1,3,3,4,5, 所有的值

 

对于超出形参个数之外的实参可以通过arguments来获得

 

3:arguments 的索引 从 0, 1,2,....递增,与实参逐个对应

4:arguments.length 属性代表实参的个数

 

5:Arguments一定不是数组是长的比较像数组的一个对象,虽然也有length属性

 

6:Arguments每个函数都会有,因此,arguemnts只会在内部找自身的arguments,

无法引用到外层的arguments


This是谁

This是指调用上下文

 

针对函数的应用场景来讨论

函数的4种调用方式 

1:函数方式

直接调用函数名,或函数表达式的返回值

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2:属性方式(对象方法方式)

This指代该对象(方法的属主)


3:构造器方式

通过 new 函数() , 来创建对象

js构造函数与对象的关系比较松散

对象就是"属性->"的集合

构造器的作用,是制造一个对象,this指向该对象,

4:call,apply方式

函数本身即是对象,对象就有方法

函数名.call(对象,参数1,参数2,参数3);

fn.call(obj,‘a‘,‘b‘);

实际效果相当于

1:fn内部的this指向了obj

2:fn(‘a‘,‘b‘);

 

Apply的效果与call一样只不过传参时,把所有参数包装在数组里,传过去.

例 fn.call(obj,‘a‘,‘ b‘)  ===> fn.apply(obj,[‘a‘,‘b‘]);

 

还有一种改变this的方法

With 语句

With(对象) {

语句1

语句2

.....

}

with内部的语句,就把参数中的对象当成的上下文环境.


Js面向对象

属性,方法-->对象

""能做到封装,继承,多态,

""的静态方法

 

1: js中的对象是什么?

:js的对象就是键值对的无序集合,

 

2:3种创建对象的方法

  2.1 通过字面量来创建对象

:{age:22,hei:180}

{}->空对象,没有属性

  2.2 通过 new Object([value]);

 

  2.3 通过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和第2种没区别,因为Object就是系统内建的构造函数)


Js面向对象中的封装

对象的属性外界是可读可写的如何来达到封装的目的?

:通过闭包+局部变量来完成

 

在构造函数内部声明局部变量和普通方法

因为作用域的关系,只有构造函数内的方法,才能访问到局部变量.

而方法对于外界是开放的,因此可以通过方法来访问局部变量.

 

 

继承

当调用老虎的属性或者方法时首先在老虎的对象上查找属性或者方法,

如果查询不到,则到老虎的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上查找,

并不是把原型上的属性复制到自身

 

在查找属性或方法的过程中沿着原型链来查找属性,

对象->原型->原型的原型....->空对象-->NULL

原型形成一条链

这个查找属性的方式,称为js的原型链


原型冒充的方式来完成继承

复制继承又称对象继承,其实就是复制父对象的属性到子对象身上

bubuko.com,布布扣bubuko.com,布布扣bubuko.com,布布扣bubuko.com,布布扣bubuko.com,布布扣Js面向对象中的静态属性或者静态方法

从豆浆机-->制造豆浆的流程看豆浆机充当的是构造函数的角色.

如果单独看豆浆机本身豆浆机也是一部机器,也是一个对象,也可以有属性和方法.

那么,豆浆机作为对象时的属性和方法,就相当于类的静态属性,静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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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keyue.blog.51cto.com/6559543/143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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