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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象一个类
1、概念:
对象 :客观存在事务的实体
类 :对实体的一种抽象的描述
类不能被直接使用,只有实例化(new)以后才可以使用
2、命名:类的命名等同于函数的命名,注意:是类名不区分大小写(变量名区分大小写)
类: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如GoodPeople
方法(函数):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小写以后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如loadSay
3、组成
类里面可以定义成员方法(函数)也可以定义成员属性(变量)
4、类的声明
【一些修饰的关键字】 class 类名{
类中成员;
}
5、成员的属性(在类中直接声明的变量)
例1-1:class Person{
var $name;
var $sex;
var $age;
}
注意:在声明类中成员属性时,变量前面一定要使用一个关键字,如果不需要有特定的修饰,就使用“var”关键字,如果成员属性中有其他的关键字,就需要去掉“var”关键字,在类里面只能有 成员属性 和 成员方法!!!!不能有其他,在一个脚本中不能有两个同名类,实例化类可以有多个对象
例1-2:class Person{
Public $name; //共有权限
private $sex; //私有权限
Static $age; //静态的权限
}
3、成员的方法(在类中直接声明的函数)
例1-3:class Person{
function say(){
//方法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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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youy/p/4988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