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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范式:
构造数据库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是范式。
范式是符合某一种级别的关系模式的集合。数据库中的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即满足不同的范式。
满足最低要求的范式是第一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更多要求的称为第二范式,其余范式以次类推。一般说来,数据库只需满足第三范式就行了。
第一范式(1NF):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1NF)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1NF)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
所谓第一范式(1NF)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第一范式就是无重复的列。
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
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
-----第二范式就是非主属性非部分依赖于主关键字。
第三范式(3NF):
满足第三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简而言之,第三范式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
----第三范式就是属性不依赖于其它非主属性。
数据库事务:
数据库事务(Database Transaction) 是指作为单个逻辑工作单元执行的一系列操作。
事务处理可以确保除非事务性单元内的所有操作都成功完成,否则不会永久更新面向数据的资源。
举例:
设想网上购物的一次交易,其付款过程至少包括以下几步数据库操作:
更新客户所购商品的库存信息
保存客户付款信息--可能包括与银行系统的交互
生成订单并且保存到数据库中 · 更新用户相关信息,例如购物数量等等 正常的情况下,这些操作将顺利进行,最终交易成功,与交易相关的所有数据库信息也成功地更新。但是,如果在这一系列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例如在更新商品库存信息时发生异常、该顾客银行帐户存款不足等,都将导致交易失败。一旦交易失败,数据库中所有信息都必须保持交易前的状态不变,比如最后一步更新用户信息时失败而导致交易失败,那么必须保证这笔失败的交易不影响数据库的状态--库存信息没有被更新、用户也没有付款,订单也没有生成。否则,数据库的信息将会一片混乱而不可预测。
数据库事务正是用来保证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平稳性和可预测性的技术。
begin tran (或transaction) --开始事务
commit --提交事务
rollback --回滚事务
事务特性:
A原子性(atomicity)
C一致性(consistency)
I隔离性(isolation)
D持久性(durability)
@@ERROR 是判断事务有没有错的条件,无错时值为0,有错时值不为0。
创建事务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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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gengxin/p/5191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