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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Object):存在的具体实体,具有明确的状态和行为
•类(Class):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用于组合各个对象所共有操作和属性的一种机制
•从类看对象:类定义可以视为一个具有类似特性与共同行为的对象的模板,可用来产生对象
•从对象看类:类的产生,是从少数实例,推广到大量相似实例的抽象化过程(abstraction)
•类是对象的设计图,对象是类的实例,生成对象要先定义类。类定义时使用class关键词,建立实例要使用new关键词。以类名称声明的变量,称为参考名称、参考变量或直接叫参考。
•一个原始码中可以有很多个类定义,但只能有一个是公开类,且文档中的主文档名必须与公开类名称相同。只要有一个类定义,编译程序就会产生一个.class文档。
•对象指定与相等性:
当=用于基本类型时,是将值复制给变量,当==用于基本类型时,是比较两个变量储存的值是否相同。
当你在操作对象时,=是用在指定参考名称参考某个对象,而==是用在比较两个参考名称是否参考同一对象。
注意:别使用==或!=来比较两个对象实质内容值是否相同,要使用equals()
•为了让Java 基本类型像类一样使用
int-Integer
long-Long
byte-Byte
float-Float
double-Double
boolean-Boolean
•在Java中,数组是对象。
•与C语言不同,Java需要检查数组边界,越界会触发Array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异常。
•无论System.arraycopy()还是Arrays.copyof(),用在类类型声明的数组时,都是执行浅层复制。
•在Java中,字符串是java.lang.String实例,用来打包字符数组。
•在Java中,以""包括的字符串,只要内容相同(序列、大小写相同),无论在代码中出现几次,JVM都只会建立一个String实例。
•封装(Encapsulation)实际上使用方法(Method)将类的数据隐藏起来,控制用户对类的修改和访问数据的程度,隐藏对象细节,将对象当作黑箱进行操作。
通过构造方法(构造函数)封装初始化流程
通过成员方法(函数)封装操作
通过成员变量封装数据
•如果没有声明权限修饰的成员,只有在相同包的类程序代码中才可以直接存取,也就是“包范围权限”。如果想在其他包的类程序代码中存取某包的类或对象成员,则该类或对象成员必须是公开成员,在Java中要使用public加以声明。
•如果定义类时,没有撰写任何构造函数,编译程序会自动加入一个无参数、内容为空的构造函数,称为默认构造函数。可以定义多个构造函数,只要参数类型或个数不同,这称为重载构造函数。
•在Java中,this()代表了调用另一个构造函数,且this()调用只能出现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被声明为static的成员,不会让个别对象拥有,而是属于类。
•以类命名实例来说,首字母是大写,以static使用习惯来说,是通过类名称与“.”运算符来存取。
•在static方法或区块中不能出现this关键字。static方法中不能用非static数据或方法成员。
•使用import static语法要注意名称冲突问题,有些名称冲突编译程序可通过以下顺序来解析。
局部变量覆盖:选用方法中的同名变量、参数、方法名称。
成员覆盖:选用类中定义的同名数据成员、方法名称。
重载方法比较:使用import static的各个静态成员,若有同名冲突,尝试通过重载判断。
没有看懂书上p86页代码中的:
int number = (int)(Math.random()*10);
通过上网百度,得到如下解释:
Math.random()是令系统随机选取大于等于0.0且小于1.0的伪随机double值,是Java、js等语言常用代码。
例如:Number=Math.random()*2+1,即设置一个随机1到3(取不到3)的变量。
由于以前学的for循环语法都是:
for(初始式;执行结果必须是boolean的重复式;重复式){
描述句;
}
所以当看到书上p96页的for循环语法时(具体语句如下),便感到很难理解。
for(int score:scores){
System.out.printf("学生分数:%d %n",score);
}
通过反复看书上的解释和上网查找资料,我知道了该语法是增强式for循环,执行结果其实与以前学的for循环语句相同
,但是编写代码时会更简洁方便。其具体执行过程是:上面的程序片段取得scores数组第一个元素,指定给score变量
后执行循环体,接着取得scores中第二个元素,指定给score变量后执行循环体,依次类推,直到scores数组中所有
元素都访问完为止。
当敲到书上p124页的代码时,运行结果有问题,具体代码与错误如下:
经过反复看书中的代码实例与文字解析,我明白了该段代码中调用了函数,而书中给的代码并不完整,缺少构造函数的部分,因此出现如图所示错误,于是,我试着将构造函数的代码片段补上,重新运行,最后运行成功,代码与结果如下:
总结:Java的构造函数语法,能够实现对象初始化流程的封装,封装对象初始化流程的好处是用户不用重复撰写对象初始化流程,甚至不需要知道对象如何初始化,并且只要修改构造函数的内容,重新编译并给予位码文档之后,用户便无须再修改程序。
在敲书上P128页的代码时,发现它与124页的代码有相同的问题,于是我再次补上构造函数的代码,原以为这次会万无一失,结果运行时又出现了一个错误,截图如下:
由于这个错误与之前的错误类似,所以我认为应该也是缺少了某些代码片段,于是我又回归教材,很快我便知道了错误所在,该段代码直接使用了store()方法,而没有定义储值用的store()方法,同样,我加上定义store()方法的代码后,程序便运行成功,截图如下:
总结:定义储值用的store()方法其实就是将储值重复流程封装到store()方法中,这么做的好处是用户不用再一遍一遍地敲储值的重复代码,并且在修改store()的流程时,也很方便,可以直接在定义的方法中修改。
这周学到第四、五章,我感觉到Java这门课越来越难,开始本想通过看书来自学,后来发现仅仅只看书并不能完全弄懂知识点,书中给出的代码实例也总是看不懂,于是,我继续看视频,边看边做笔记,不懂的地方也记下来,然后上网查找资料来弄懂,最后再敲书上的代码,发现比之前轻松许多。虽然这周学习Java感到吃力,但我完成学习任务后却觉得很有成就感。
代码行数(新增/累积) | 博客量(新增/累积) | 学习时间(新增/累积) | 重要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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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4500行 | 30篇 | 350小时 | 能将java运用自如 |
第一周 | 150/150 | 2/2 | 15/15 | 学习了与java相关的基础知识 |
第二周 | 200/350 | 1/3 | 20/35 |
学习了java的基本语法 |
第三周 | 450/800 | 1/4 | 25/60 |
学习了对象和封装的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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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sjy519/p/5296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