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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C++ style guide——C++类

时间:2014-07-28 16:23:43      阅读:265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c++   google   style   

1.构造函数的职责
构造函数中只进行那些没有实际意义的初始化,因为成员变量的“有意义”的值大多不在构造函数中确定。
可以的话,使用Init()方法集中初始化为有意义的数据。
优点:排版方便,无需担心类是否初始化。
缺点:
1)在构造函数中不易报告错误,不能使用异常;
2)操作失败会造成对象初始化失败,引起不确定状态;
3)构造函数内调用虚函数,调用不会派发到子类实现中,即使当前没有子类化实现,将来仍是隐患;
4)如果有人创建该类型的全局变量,构造函数将在main()之前被调用,有可能破坏构造函数中暗含的假设条件。
如果,对象需要有意义的初始化,考虑使用另外的Init()方法并(或)增加一个成员标记来指示对象是否已经初始化。


2.默认构造函数
当一个类有成员变量又没有构造函数的时候,需要定义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否则编译器将会自动生成默认构造函数。
默认构造函数更适合于初始化对象,使对象内部状态一致、有效。
编译器生成的构造函数并不会对对象进行初始化。
如果你定义的类继承现有类,而你又没有增加信的成员变量,则不需要为新类定义默认构造函数。


3.明确的构造函数
对单参数构造函数使用C++关键字explicit。
通常,只有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可被用于转换。
例如:定义了Foo::Foo(string name)跟void FooTest(Foo foo)
这个时候FooTest需要的是一个Foo对象作为参数,如果你传入的是string类型的参数的话,构造函数Foo::Foo(string name)将被调用,
并且将该字符串转换为一个Foo临时对象传给FooTest。
为避免构造函数被调用造成隐士转换,可以将其声明为explicit。
所有单参数构造函数必须是明确的。在类定义中,将关键字explicit夹到单参数构造函数前。
例外:在少数情况下,拷贝构造函数可以不声明为explicit;特意作为其他类的透明包装器的类。类似情况应在注释中明确说明。


4.拷贝构造函数
仅在代码中需要拷贝一个类对象的时候使用拷贝构造函数;不需要拷贝时应使用DISALLOW_COPY_AND_ASSIGN。
大量的类并不需要可拷贝,也不需要一个拷贝构造函数或赋值操作。
但如果你不主动声明它们,编译器会为你自动生成,而且是public的。
可以考虑在类的private中添加空的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操作,只有声明,没有定义。
为了方便,可以使用宏DISALLOW_COPY_AND_ASSIGN。
//禁止使用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操作的宏
//应在类的private:中使用
#define DISALLOW_COPY_AND_ASSIGN(TypeName)               \
        TypeName(const TypeName&);//拷贝构造函数         \         
        void operator=(const TypeName&)//赋值操作函数


class Foo {
 public:
  Foo(int f);
  ~Foo();
 private:
  DISALLOW_COPY_AND_ASSIGN(Foo);
};


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应该使用DISALLOW_COPY_AND_ASSIGN,如果类确实需要可拷贝,应该在类的头文件中说明原有,并适当定义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操作。


5.结构体和类
仅当只有数据时使用struct,其他一概使用class。
如果与STL结合,对于仿函数和特性可以不用class而是使用struct。
注意:类和结构体的成员变量使用不同的命名规则。
类的成员变量以下划线(_)结尾,结构体与普通变量一样,都是小写。


6.继承
使用组合通常比使用继承更适宜,如果使用继承的话,只使用公共继承。
C++实践中,继承主要用于两种场合:实现继承,子类继承父类的实现代码;接口继承,子类仅继承父类的方法名称。
如果该类具有虚函数,其析构函数应该为虚函数。
限定仅在子类访问的成员函数为protected,需要注意的是数据成员应始终为私有。


7.多重继承
真正需要用到多重实现继承的时候非常少,只有当最多一个基类中含有实现,其他基类都是以Interface为后缀的纯借口类时才会使用多重继承。
只有当所有超类除第一个外都是纯接口时才能使用多重继承,为确保它们是纯接口,这些类必须以Interface为后缀。


8.接口
当一个类满足以下要求时,称之为纯接口:
1)只有纯虚函数和静态函数(析构函数除外);
2)没有非静态数据成员;
3)没有定义任何构造函数,如果有,也不含参数,并且为protected;
4)如果是子类,也只能继承满足上述条件以Interface为后缀的类。


9.操作符重载
除少数特定环境外,不要重载操作符。
一般不要重载操作符,尤其是赋值操作(opeartor =)比较阴险,应避免重载。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定义类似Equals(),CopyFrom()等函数。


10.存取控制
将数据成员私有化,并提供相关存取函数。
如定义变量foo_以及取值函数foo()、赋值函数set_foo()。


11.声明次序
在类中使用特定的声明次序:public在private之前,成员函数在数据成员前。
定义次序如下:public、protected、private。
每一块中,声明次序一般如下:
1)typedefs和enums;
2)常量;
3)构造函数;
4)析构函数;
5)成员函数,含静态成员函数;
6)数据成员,含静态数据成员。
宏DISALLOW_COPY_AND_ASSIGN至于private块之后,作为类的最后部分。


12.编写短小函数
倾向于选择短小、凝练的函数。
长函数有时是恰当的,因此对于函数长度并没有严格限制。
如果函数超过40行,可以考虑在不影响程序结构的情况下将其分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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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blog.csdn.net/idiotxl_1020/article/details/382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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