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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OJO
按照Martin Fowler的解释是“Plain Old Java Object”,从字面上翻译为“纯洁老式的java对象”,但大家都使用“简单java对象”来称呼它。POJO的内在含义是指那些没有从任何类继承、也没有实现任何接口,更没有被其它框架侵入的java对象。
pojo和javabean的比较
pojo的格式是用于数据的临时传递,它只能装载数据, 作为数据存储的载体,而不具有业务逻辑处理的能力。
而javabean虽然数据的获取与pojo一样,但是javabean当中可以有其它的方法。
JavaBean 是一种JAVA语言写成的可重用组件。它的方法命名,构造及行为必须符合特定的约定:
DAO是底层与数据库直接交互的部分,serivce是又对DAO进行了一次封装。而service是暴露给action的部分。aciton里面调用service,service调用DAO。
1,dao和service对应
一般情况下,hibernate DAO只操作一个POJO对象,因此一个DAO对应一个POJO对象。 Service层是为了处理包含多个POJO对象(即对多个表的数据操作)时,进行事务管理(声明式事务管理)。Service层(其接口的实现类)被注入多个DAO对象,以完成其数据操作。
2, Service之有无
这一点我的看法未必正确,我的脑海现在有两种构建业务层的模式:
模式1是Service + DAO,即DAO中只做CRUD及类似的简单操作(称之为功能点,不包含业务逻辑),Service中通过调用一个或多个DAO中的功能点来组合成为业务逻辑.Service的数量应该由功能模块来决定。
在这种模型中业务逻辑是放在Service中的,事务的边界也应该在Service中控制. 当然,直接在Service中控制事务会引入非业务逻辑的代码,幸好spring的AOP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引入Spring的原因之一.
如果说到缺点,就在于对某些对象的操作就是简单的CRUD,Service层显得累赘. 模式2是Service + BO, 而BO = DAO + 业务方法, 在原先DAO的基础上添加业务方法,形成BO对象。需要注意的是BO中的业务方法往往是针对一个实体对象的,如果需要跨越多个实体对象,则方法应该放在Service中。
举例来说,一个简单的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创建帐户这个BO对象,里面可以有修改密码,取钱等业务方法(不难看出,这些方法都只对单个帐户对象进行操作)。现在需要添加一个转账方法,就应该放在Service中。
这里Service和BO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再举一例: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例:粮食局负责收粮,卖种子等,建设部负责审批土地买卖,建设公路等,这都是行政部分份内的事儿。突然某地发了水灾,救灾时需要粮食局开仓放粮,建设部修建临时房屋,如何协调两个部门?就需要成立专门的救灾委员会,由救灾委员会出面对两个部分的资源进行调拨。这里两个部分就是BO,而救灾委员会就是Service。不知我的意思是否表达准确了,呵呵。 模式1的在划分Service和DAO时界限清晰,但会带来一些无必要的代码。
模式2的划分相对复杂,然而可以提高编码效率。
当然小规模的应用中,没有Service,完全是DAO或BO也是可以接受的。
3,Service和DAO的接口之有无
接口是一种契约,它可以有多种实现。所以接口之有无取决于具体实现是否需要多样化。如果铁定一种DAO或一种Service只有一种实现,那么抽象出接口的意义不大。然而一些大型应用或许需要DAO和Service的多种实现(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帐户DAO,可能需要一种Hibernate实现、一种CMP实现和一种JDO实现),为了向上一层隐藏具体实现类,需要采用接口。
隐藏具体实现类的创建过程,这有两种方法:一是实用工厂方法,代价是代码量大(每个DAO和Service一个工厂)。二是使用Spring的IoC,实现依赖注入,不需要写额外的代码,这也是引入Spring的理由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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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Nouno/p/5563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