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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blog.csdn.net/zhandoushi1982/article/details/8453522/
静态变量和静态方法都属于静态对象,它与非静态对象的差别需要做个说明。
(1)Java静态对象和非静态对象有什么区别?
比对如下:
静态对象 非静态对象
拥有属性: 是类共同拥有的 是类各对象独立拥有的
内存分配: 内存空间上是固定的 空间在各个附属类里面分配
分配顺序: 先分配静态对象的空间 继而再对非静态对象分配空间,也就是初始化顺序是先静态再非静态.
java静态对象到底有什么好处?
A,静态对象的数据在全局是唯一的,一改都改。如果你想要处理的东西是整个程序中唯一的,弄成静态是个好方法。 非静态的东西你修改以后只是修改了他自己的数据,但是不会影响其他同类对象的数据。
B,引用方便。直接用 类名.静态方法名 或者 类名.静态变量名就可引用并且直接可以修改其属性值,不用get和set方法。
C,保持数据的唯一性。此数据全局都是唯一的,修改他的任何一处地方,在程序所有使用到的地方都将会体现到这些数据的修改。有效减少多余的浪费。
D,static final用来修饰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可简单理解为“全局常量”。对于变量,表示一旦给值就不可修改;对于方法,表示不可覆盖。
(2)静态变量、静态方法和静态块
通常情况下,类成员必须通过它的类的对象访问,但是可以创建这样一个成员,它能够被它自己使用,而不必引用特定的实例。在成员的声明前面加上关键字static就能创建这样的成员。如果一个成员被声明为static,它就能够在它的类的任何对象创建之前被访问,而不必引用任何对象(跟类是否有static修饰无关)。
你可以将方法和变量都声明为static。static 成员的最常见的 例子是main( ) 。声明为static的方法有以下几条限制(main也是??): ·
A,它们仅能调用其他的static 方法
B,它们只能访问static数据
C,它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引用this 或super(this涉及到对象,super 与继承有关)
示例:Static 块仅在该类被加载时执行一次。下面的例子显示的类有一个static方法,一些static变量,以及一个static 初始化块。
执行结果是:
static block initialized
x = 42
a = 3
b = 12
上述class TestNew的执行顺序是:首先static 块执行(打印一条消息),a被设置为3,最后b被初始化为a*4 成12。然后调用main(),main () 调用meth() ,把值42传递给x。3个println ( ) 语句引用两个static变量a和b,以及局部变量x 。
(3)外部使用静态变量或者静态方法
在定义它们的类的外面,static 方法和变量能独立于任何对象而被使用,你只要在类的名字后面加点号运算符即可。可以看到,这种格式与通过对象引用变量调用非static方法或者变量的格式类似。示例:
执行结果:
a = 42
b = 99
(4)静态内部类是指在一个类的内部,又定义了一个用static修饰的类。可以用C中的结构体内嵌结构体来理解。
A,首先,用内部类是因为内部类与所在外部类有一定的关系,往往只有该外部类调用此内部类。所以没有必要专门用一个Java文件存放这个类。
B,静态方法、静态成员变量。它唯一的作用就是随着类的加载(而不是随着对象的产生)而产生,以致可以用类名+静态成员名直接获得。这样静态内部类就可以理解了,它可以直接被用 外部类名+内部类名 获得。举例如下:
public class Build {
..............
public static class VERSION {
................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RELEASE = getString("ro.build.version.release");
................
}
................
}
在外部可以直接通过Build.VERSION.RELEASE来访问。
补充一个:关于类中类变量的定义(与static主题无关)。WakeLock是PowerManager类中的类,已经import Android.os.PowerManager;如果要定义WakeLock型的变量,需要PowerManager.WakeLock mSmartStayWakeLock = null;如果想WakeLock mSmartStayWakeLock = null;则Import时要用import android.os.PowerManager.WakeLock;。
参考原文:http://www.cnblogs.com/-0_0-/articles/1962368.html
参考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d7f5b40100r0rt.html
参考原文: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9873207.html
参考原文:http://ddvcxj.blog.51cto.com/1064441/26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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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Andy-Lv/p/5568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