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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继承
简单理解:
某个类A具有某些特征,另一个类B,也具有A类的所有特征,并且还可能具有自己的更多的一些特征,此时,我们就可以实现:B类使用A的特征信息并继续添加自己的一些特有特征信息。
基本概念
继承和派生,其实只是从不同的方向(角度)来表述,本质上就是一个事情。
访问(权限)修饰符
在类中的成员,通常都可以在前面加上以下3个修饰符:
public:公共的,共有的,公开的
protected:受保护的
private:私有的,
public公有的
用该修饰符修饰的成员,可以在“任何位置”使用(访问)。
访问(使用)是这样一个语法模式:
对象->成员;
类名::成员;
访问位置分为3个:
1:某个类内部:自然是该类的某个方法中
2:某个类的具有继承关系的子(父)类的内部:是指其他类的某个方法中。
3,某个类的外部:一般就是独立的代码区(不在类中),类似我们之前的代码。
代码演示如下:
protected 受保护的
protected修饰的成员,可以在当前类或当前类的上下级具有继承关系的类中访问。
private私有的
private 修饰的成员,只能在其所在的类中访问。
访问修饰限定符的总结:
parent代表父类
对比:self代表“本类”(自己当前类)
parent通常用于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成员的时候使用,多数通常就是使用父类的“静态类”成员。
——因为parent代表的类,而非对象。
以下为parent关键字的2常见用法:
构造方法析构方法在继承中的表现
修改为:
但通常,在子类,很多时候,在构造方法中,都应该(需要)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以节省代码,增加可读性:
重写override
重写又叫覆盖,就是将从父类继承下来的属性或方法重新“定义”——就是从新写。
但注意: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虽然可以去调用父类的同名方法去完成一定的工作,但不是必须的。也有可能父类的该方法所执行的结果并不适合子类,此时子类就去完全自己写了。
重写的基本要求:
访问控制权限:
下级的访问控制权限应该不低于上级的访问控制权限:
上级:public 下级:只能public
上级:protected 下级: protected, public
上级:private 下级:private protected public——实际此情况无意义。
私有的不能覆盖,而是完全当作自己全新的。
方法的参数形式:
应该跟父类的一致。
正确的做法:
更多参数也不对:
最终类final class:
通常,一个类,没有特别声明的话,则“别人”就可以随意拿过来使用并对之进行“扩展”——继承。
但是:
如果某个类不希望对其进行扩展,则可以将其声明为“最终类”。
形式:
final class 类名{ 。。。。类定义。。。。}
最终方法final method
通常,一个方法,如果没有特别声明,则下级类就可以对其进行“覆盖”(重写)。
但是:
如果某个方法不希望被下级类覆盖,就可以对其生命为“最终方法”。
形式:
final function 方法名(){。。。。方法定义。。。。}
设计模式
什么叫设计模式
所谓设计模式,就是一些解决问题的“常规做法”,是一种认为较好的经验总结。面对不同的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此时就可以称为不同的设计模式。
工厂模式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总是需要去实例化很多很多的类——以得到对象。
则:
我们可以设计出一个“工厂”(其实就是类),该工厂的作用(任务)就是为人们“生产”各种对象。这种工厂通常只要指定类名,就可以据此获取一个该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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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shiyou00/p/5612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