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由来
95年那时,绝大多数因特网用户都使用速度仅为28.8kbit/s 的“猫”(调制解调器)上网,但网页的大小和复杂性却不断增加。为完成简单的表单验证而频繁地与服务器交换数据只会加重用户的负担。想象一下:用户填写完一个表单,单击“提交”按钮,然后等待30秒钟,最终服务器返回消息说有一个必填字段没有填好......当时走在技术革新最前沿的 Netscape(网景)公司,决定着手开发一种客户端语言,用来处理这种简单的验证。
与Java并无关系
JavaScript与Java并没有关系,是网景公司在第一版发布之前为了搭上媒体热炒 Java 的顺风车,临时把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
IE发布克隆版引发标准问题
JavaScript 1.0 获得成功,网景预备发布1.1 版,恰巧那个时候微软决定进军浏览器,发布了 IE 3.0 并搭载了一个 JavaScript 的克隆版,叫做 JScript(这样命名是为了避免与网景潜在的许可纠纷)。微软步入 Web 浏览器领域的这重要一步虽然令其声名狼藉,但也成为 JavaScript 语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在微软进入后,有 3 种不同的 JavaScript 版本同时存在:Netscape Navigator 3.0 中的 JavaScript、IE 中的 JScript 以及 CEnvi 中的 ScriptEase。与 C 和其他编程语言不同的是,JavaScript 并没有一个标准来统一其语法或特性,而这 3 种不同的版本恰恰突出了这个问题。
标准制定
1997 年,以 JavaScript 1.1 为蓝本的建议被提交给了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该协会指定 39 号技术委员会,由来自 Netscape、Sun、微软、Borland 及其他关注脚本语言发展的公司的程序员组成,经过数月完成了 ECMA-262——定义一种名为 ECMAScript的新脚本语言的标准。 第二年,国标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也采用了 ECMAScript 作为标准。 自此以后,浏览器开发商就开始致力于将 ECMAScript 作为各自 JavaScript 实现的基础,也在不同程度 上取得了成功。
BOM注释:
XMLHttpRequest 对象用于在后台与服务器交换数据。
activeXObject 微软扩展,打开微软应用程序,例Excel,word等
JS引用方式:
推荐将<script>放置在<body>页面内容的后面,或</body>标签之后的原因:
按照传统的做法,所有<script>元素都应该放在页面的<head>元素中,意味着必须等到全部JS代码都被下载、 解析和执行完成以后,才能开始呈现页面的内容(浏览器在遇到<body>标签时才开始呈现内容)。所以对于需要很多JS代码的页面来说,无疑会导致浏览器在呈现页面时出现明显的延迟,延迟期间的浏览器窗口中将是一片空白。为了避免这个问题,现在一般都把全部JS的引用放在<body>元素中页面内容的后面。
JS代码标准:
语句必须以分号作为结束符,不要忽略分号的原因:
var sum = a + b // 即使没有分号也是有效的语句——不推荐
var sum = a - b; // 有效的语句——推荐
虽然语句结尾的分号不是必需的,但建议任何时候都不要省略它。因为加上分号可以避免很多错误(例如不完整的输入),开发人员也可以放心地通过删除多余的空格来压缩JS代码(代码行结尾处没有分号会导致压缩错误)。另外,加上分号也会在某些情况下增进代码的性能,因为这样解析器就不必再花时间推测应该在哪里插入分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