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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之类和对象的使用(三)

时间:2016-07-04 17:03:29      阅读:232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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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数组

如果构造函数只有一个参数,在定义数组时可以直接在等号后面的花括号内提供。Student stud[3]={90,92,01};//合法

如果构造函数有多个参数,则不能用在定义时直接所提供所有实参的方法。

但可以如下定义:

//构造函数有三个参数:学号,年龄,成绩
Student stud[3]{

Student(1000,19,22);
Student(1001,19,22);
Student(1002,19,22);
};

  对象指针

指向对象的指针

class Box
{public:
    Box(int h=10,int w=10,int len=10);
int s;
int volume(); private: int height; int width; int length; }; Box::Box() { height=h; width=w; length=len; } int Box::volume(){ return(height*width*length); }
Box *ptr;//指向对象的指针
Box t1;
ptr=&t1;

指向对象成员的指针

1)指向对象数据成员的指针

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数据类型名 *指针变量名;

int *p1;
p1=&t1.s;// s是public类型数据

2)指向对象成员函数的指针

定义指向对象成员函数的指针变量和定义指向普通函数的指针变量方法有所不同。对比如下:

类型名(*指针变量名)(参数列表);
void (*p)( );
p=fun;
(*p) ( );//定义fun函数
//////////////////////////////////////////
针对指向对象成员函数的指针要求:
指针变量的类型必须与赋值号右侧函数的类型匹配,满足一下3个方面
1)函数参数的类型和参数个数
2)函数返回值的类型
3)所属的类
采用如下格式:
void(Time::*p2)();
一般形式为:
数据类型名(类名::*指针变量名)(参数列表);
p2=&Time::get_time;
使指针变量指向一个公用成员函数的一般形式为
指针变量名=&类名::成员函数名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Time
{public:
    Time(int,int,int);
    int hour;
    int minute;
    int sec;
    void get_time(); 
};
Time::Time(int h,int m,int s)
{
    hour=h;
    minute=m;
    sec=s;
}
void Time::get_time(){
    cout<<hour<<":"<<minute<<":"<<sec<<endl; 
}
int main()
{
    Time t1(10,2,39);
    int *p1=&t1.hour;
    cout<<*p1<<endl;
    t1.get_time();
    Time *p2=&t1;
    p2->get_time();
    void(Time::*p3)();//定义指向Time类公用成员函数的指针变量p3
    p3=&Time::get_time;//使p3指向Time类公用成员函数get_time
    (t1.*p3)();//调用p3指向的成员函数(t1.get_time);不应写成p3=&ti.get_time(成员函数不是存放在对象的空间中的,而是存放在对象外的空间中的。)
}        // main函数第8.9两行可以写成一行void(Time::*p3)()=&Time::get_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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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指针

 在每一个成员函数中都包含一个特殊的指针,这个指针的名字是固定的,称为this指针。

它是指向本类对象的指针,它的值是当前被调用的成员函数所在的对象的起始地址。

//当调用a.volume时候,实际 上执行
(a.height)*(a.width)*(a.length)

  公用数据的保护

既要使数据能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又保证它不被任意修改,这是可以把有关的数据定义为常量。

常对象

可以在定义对象的时候加关键字const,指定对象为常对象。常对象必须要有初值,如

Time const t1(23,67,7);

这样对象t1中的所有数据成员的值都不能被修改。

类名 const 对象名(实参表)或者  const 类名 对象名(实参表)

Tips:

1)如果一个对象被声明为常对象,则通过该对象只能调用它的常成员函数,而不能调用该对象的普通成员函数(除了析构函数和构造函数)。常成员函数时常对象唯一的对外接口。

引用常对象中的数据成员,只须将该成员函数声明为const即可。 void get_time() const;

2)常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常对象中的数据成员,但仍然不能修改其值。若对数据成员声明为mutable,可以被修改。

以上两点保证常对象中数据成员的值绝对不会改变。

  常对象成员(数据成员和函数成员)

常数据成员

其作用和用法与一般常变量相似,用关键字const来声明常数据成员。其值不可修改;

只能通过构造函数的参数初始化表对常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任何其他函数都不能对常数据成员赋值。

常成员函数

如果将成员函数声明为常成员函数,则只能引用本类中的数据成员,而不能修改它们。

声明常成员函数的一般形式:

类型名 函数名 (参数表)const

const是函数类型的一部分,在声明函数和定义函数时都要有const关键字,在调用时不必加const。常成员函数可以引用const数据成员,也可以引用非const的数据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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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误以为常对象中的成员函数都是常成员函数,常对象只保证其数据成员是常数据成员,其值不被修改。如果在常对象中的成员函数未加const声明,系统把它编译为非const成员函数。

常成员函数不能调用另一个非const成员函数。

指向对象的常指针

将指针变量声明为const类型,这样指针变量始终保持为初值,不能改变,即其指向不变。

Time t1(2,2,3),t2;
Time *const ptr1;
ptr1=&t1;
ptr1=&t2;//错误,不能改变ptr1的指向

类名 *const 指针变量名

指向常对象的指针变量

常变量指针

const char *ptr;

定义指向常变量的指针变量的一般形式为:

const 类型名 *指针变量名;

1)如果一个变量已被声明为常变量,只能用指向常变量的指针指向它。

不能用一般的(指向非const型变量的)指针去指向它;如

const char c[ ]="boy";
const char *p1;
p1=c;
char *p2=c;//不合法,p2不是指向常变量的指针变量

2)指向常变量的指针变量除了可以指向常变量外,还可以指向未被声明为const的变量。此时不能通过此指针变量改变该变量的值。

char c1=a;
const char *p;
p=&c1;
*p=b;//非法,不能通过p改变变量c1的值
c1=b;

3)如果函数的形参是指向非const型变量的指针,实参只能用指向非const变量的指针,而不能用指向const变量的指针。这样,在执行函数的过程中可以改变形参指针变量所指向的变量的值。如果函数的形参是指向const型变量的指针,在执行函数的过程中显然不能改变指针变量所指向的变量的值,因此允许实参是指向const变量的指针,或指向非const变量的指针。如

const char str[]="boy";
void fun(char *ptr);
fun(str);//调用fun函数,实参是const变量的地址,非法

用指针变量作形参时形参和实参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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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常引用

 类似于变量的引用

 const型数据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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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的动态建立与释放

 前面介绍的方法定义的对象都是静态的,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对象所占的空间是不能随时释放的。

动态建立对象:要用到对象的时候建立对象,不用的时候就撤销它,释放它所占的内存空间。

如new Box;

编译系统开辟了一段内存空间,并在此空间中存放一个Box类对象,同时调用该类的构造函数,以使该对象初始化。但是此时用户无法访问这个对象,因为这个对象既没有对象名,用户不知道它的地址。这种对象成为无名对象,存在但没有名字。

用new运算符动态地分配内存后,将返回一个指向新对象的指针的值,即所分配的内存空间的起始地址。用户可以获得这个地址,并通过这个地址来访问这个对象。需要定义一个指向本类的对象的指针变量来存放该地址。

Box *pt;
pt=new Box;

C++还允许在指向new时,对新建立的对象进行初始化。

Box *pt = new Box(12,13,18);

这种写法把上面两个语句合并为一个语句,并指定初值。

在不需要使用由new建立的对象时,可以用delete运算符予以释放。

delete pt;

在执行delete运算符时,在释放内存空间之前,自动调用析构函数,完成有关善后清理工作。

  对象的赋值和赋值

 对象的赋值

对象名1 = 对象名2

Student stud1,stud2;
....
....
stud2=stud1;

1)对象的赋值只对其中的数据成员赋值,而不对成员函数赋值。不同对象的成员函数 是同一个函数代码段,不需要,也无法对它们赋值。

2)类的数据成员中不能包括动态分配的数据,否则在赋值时可能出现严重后果。

对象的复制

有时需要用到多个完全相同的对象,即对象的复制。类名 对象2(对象1)。如:

Box box2(box1);//用已有的对象box1去克隆一个新对象box2

C++之类和对象的使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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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iloverain/p/564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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