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
1)类和对象的概念?为什么要使用类?
2)如何定义类?
定义类,定义类的属性(成员变量),定义类的方法(构造方法,成员方法)
3)如果适用对象?
类 对象变量 =new 类();
4)方法的定义:
访问修饰符,返回值类型(void),方法名,参数列表(形参),方法体
5)方法调用:
如果方法有参数的话,要传实参给方法
6)两个不同的参数传递方式:值传递,引用传递(数组,类,接口)
值传递:实参在方法里面改变的结果是不保留的;
引用传递:实参在方法里面改变的结果是保留的;
赋值也是类似的道理。
7)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使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a)定义的位置不一样:成员变量的定义在类里面,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里面 。
b)成员变量前面可以有访问修饰符,局部变量没有访问修饰符。
c)成员变量有初始值,局部变量没有初始值。
d)使用范围:成员变量可以在内部 所有的成员的方法使用,如果允许,在外部也可以;局部变量只能在定义它的方法内部使用。
e)如果有同名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局部变量优先。
f)如果一个方法里面既有成员变量又有局部变量,为了区分,可以在成员变量前加this修饰。
方法的参数可以看成局部变量,赋值要求在调用完成。
8)static关键字的用法:可以修饰变量,可以修饰方法,可以修饰代码块。
a)静态代码块执行,在构造方法执行之前就执行,可以执行一些初始化操作,比如给静态变量赋值。
b)static修饰的变量成为类变量或静态变量。
c)static修饰的方法成为类方法或静态方法。
9)类方法、成员方法之间调用和类方法,成员方法使用成员变量和类变量应该注意的问题:
a)成员方法可以调用成员方法,可以调类方法,可以使用成员变量,可以使用类变量
b)类方法可以调用类方法,不能调成员方法,可以使用类变量,不可以使用成员变量
10)方法的重载: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和访问修饰符,返回值,static没有关系。
11)this关键字的用法:可以调用成员变量,调用成员方法,调用构造方法,调用构造方法是,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
12)封装 分三步:
a)修改成员变量的访问修饰符
b)设置get\set
c)如果有逻辑控制,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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