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阅读《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时,看到命名规则中有这样一条
虽然以前也知道这些是根据Java对象的角色所分配名称的后缀,但是没有弄清楚分别是什么意思,日常开发中也没有使用到。
网上查找了一些资料,但是感觉大多数都是一样的,可能大家都是互相copy,篇幅过长并且不易理解。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中对于上面这些在领域模型的命名使用上给出了规范,说的很清楚,分享给大家。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的名称;
4.POJO 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