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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java开发手册中命名规约之DO/BO/DTO/VO/AO

时间:2018-02-01 17:16:08      阅读:500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图片   对象   family   str   java对象   开发   查找   pos   规则   

前言


在阅读《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时,看到命名规则中有这样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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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以前也知道这些是根据Java对象的角色所分配名称的后缀,但是没有弄清楚分别是什么意思,日常开发中也没有使用到。

网上查找了一些资料,但是感觉大多数都是一样的,可能大家都是互相copy,篇幅过长并且不易理解。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中对于上面这些在领域模型的命名使用上给出了规范,说的很清楚,分享给大家。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的名称;

4.POJO 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阿里java开发手册中命名规约之DO/BO/DTO/V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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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optblogs/p/8398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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