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style blog http color io 使用 ar strong 文件
1、CSS语法
CSS规则有两个主要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说明。
例如:selector{declaration1;declaration2;declaration3;......;}
注:选择器通常是你需要改变样式的html元素。
每条声明有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
属性(property)是你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style attribute)。每个属性都有一个值,属性与值之间通过冒号(:)隔开。
例:h1{color:red;font-size:10px;}
2、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
除了英文单词red,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ff0000;
例:p{color:#ff0000;}
为了节约字节,我们可以使用CSS的缩写
例:p{color:#f00;}
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使用RGB值(这种方法很少用,只需要了解就行)
例:p{color:rgb(255,0,0);}
p{color:rgb(100%,0%,0%);}注:使用RGB,0也需要百分号0%
3、值有单词时,记得加引号“”
例:p{font-family:"sans serif";}
4、定义多重声明,需要用分号把它隔开,即属性与属性之间通过分号(;)隔开。
例:p{text-align:center;color:black;font-family:arial;}
5、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啊哟分组的选择区分开、
例:h1,h2,h3,h4,h5{color:green;}
对所有的标题分了组,所有标题的属性颜色为绿色。
6、继承及问题
根据 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 CSS 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 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 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 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IE/Windows 直到 IE6 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友善的对待Netscape4
幸运地是,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Be Kind to Netscape 4"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td, ul, o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4.0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 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如果你不希望 "Verdana, sans-serif" 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又该怎么做呢?比方说,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 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td, ul, ol, u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 font-family: Times, "Times New Roman", serif; }
7、派生选择器
通过依据元素在起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是标记更加简洁。
在CSS1中,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区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在CSS2中,它们被称为派生选择器,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但作用都是相同的。
例:li strong {font-style:italic;font-weight:normal;}
在上面的例子中,只有 li 元素中的 strong 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无需为 strong 元素定义特别的 class 或 id,代码更加简洁。
8、id选择器
id选择器可以为特定id的HTML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选择器以“#”来定义。
下马两个id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red{color:red;}
#green{color:green;}
下面HTML代码中,id属性为red的p元素显示为红色,而id属性为green的p元素显示为绿色。
<p id="red">这段落是红色</p>
<p id="green">这段落是绿色</p>
9、id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内的段落。这个元素很可能是 div 或者是表格单元,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比如 <em></em> 或者 <span></span>,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 <span> 中嵌入 <p>
一个选择器多种用法,这个id选择器可以被多次使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sidebar h2
{ font-size: 1em; font-weight: normal; font-style: italic; margin: 0; line-height: 1.5; text-align: right; }
单独选择器
id选择完全及时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它也可以独立的发挥作用
例:#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根据这条规则,id 为 sidebar 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同时其周围会有 10 个像素宽的内边距(padding,内部空白)。老版本的 Windows/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
例:div#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10、CSS类选择器
在CSS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text-align: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center类的HTML元素均为居中。
下面HTML代码中,h1和p元素都有center类。这意味着两者都要遵守“.center”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
> 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h1>
<p class="center"
>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p>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和 id 一样,class 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
.fancy td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
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二被选择:
td.fancy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的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td class="fancy"
>
你可以将类 fancy 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那些以 fancy 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 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class 为 fancy 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当然,任何其他被标注为 fancy 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即使用 td 元素来选择 fancy 类)。
11、CSS属性选择器
对带有指定属性的HTML元素设置样式。
可以为拥有指定属性的HTML元素设置样式,而不仅限于class和id属性。
注释:只有在规定了!DOCTYPE时,IE7和IE8才支持属性选择器,在IE6及更低版本中,不支持属性选择。
下面的例子为带有 title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
[title]
{ color:red; }
下面的例子为 title="W3School" 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
[title=W3School]
{ border:5px solid blue; }
下面的例子为包含指定值的 title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适用于由空格分隔的属性值:
[title~=hello]
{ color:red; }
下面的例子为带有包含指定值的 lang 属性的所有元素设置样式。适用于由连字符分隔的属性值:
[lang|=en] { color:red; }
设置表单的样式
属性选择器在为不带有 class 或 id 的表单设置样式时特别有用:
input[type="text"] {
width:150px; display:block; margin-bottom:10px;
background-color:yellow;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
input[type="button"] {
width:120px; margin-left:35px;
display:block;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
选择器 | 描述 |
---|---|
[attribute] | 用于选取带有指定属性的元素。 |
[attribute=value] | 用于选取带有指定属性和值的元素。 |
[attribute~=value] | 用于选取属性值中包含指定词汇的元素。 |
[attribute|=value] | 用于选取带有以指定值开头的属性值的元素,该值必须是整个单词。 |
[attribute^=value] |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开头的每个元素。 |
[attribute$=value] |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结尾的每个元素。 |
[attribute*=value] | 匹配属性值中包含指定值的每个元素。 |
12、如何创建CSS
如何插入样式表?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HTML文档,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 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 />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内部样式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 <style>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head>
<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head>
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
="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 This is a paragraph </p>
多重样式
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
例如,外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三个属性:
h3 { color: red; text-align: left
; font-size: 8pt
; }
而内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两个属性:
h3 { text-align: right
; font-size: 20pt
; }
假如拥有内部样式表的这个页面同时与外部样式表链接,那么 h3 得到的样式是:
color: red
; text-align: right
; font-size: 20pt
;
即颜色属性将被继承于外部样式表,而文字排列(text-alignment)和字体尺寸(font-size)会被内部样式表中的规则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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