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编程允许从已经存在的类中定义新的类,这称为继承。
面向过程的范式重点在于方法的设计,而面向对象的范式将数据和方法结合在对象中。面向对象范式的软件设计着重于对象以及对象上的操作。面向对象的方法结合了面向过程范式的强大之处,并且进一步将数据和操作集成在对象中。
继承可以使得你可以定义一个通用的类(即父类),之后扩充该类为一个更加特定的类(即子类)。在Java术语中,如果类C1扩展自另一个类C2,那么就将C1称为次类,将C2称为超类。 超类也称为父类或基类,次类又称为子类、拓展类或派生类。
子类从它的父类中继承可访问的数据域和方法,还可以添加新数据域和新方法。
如果父类中有私有的数据域,这个类被继承后,父类中的私有数据域是不能被子类访问的,唯一能读取和改变它们的方法就是通过它们的get和set方法。
和传统的理解不同,子类并不是父类的一个子集。实际上,一个子类通常比它的父类包含更多的信息和方法。
父类中的私有数据域在该类之外是不可访问的。因此,不能在子类中直接使用。但是,如果父类中定义了公共的访问器/修改器方法,那么可以通过这些公共的访问器/修改器来访问和修改它们。
不是所有的“是一种”关系都该用继承来建模。继承是用来为“是一种”关系建模的。不要仅仅为了重用方法这个原因而盲目地扩展一个类。
某些程序设计语言是允许从几个类派生出一个子类的。这种能力成为多重继承。但是在Java中是不允许多重继承的。一个Java类只可能直接继承自一个父类。这种限制称为单一继承。如果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定义一个子类,它只允许有一个父类。然而,多重继承是可以通过接口来实现的。
关键字super指代父类,可以用于调用父类中的普通方法和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用于构建一个类的实例。不同于属性和普通方法,父类的构造方法不会被子类继承。它们只能使用关键字super从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调用。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语法是:super(),或者super(parameters);语句super()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而语句super(arguments)调用与参数匹配的父类的构造方法。语句super()和super(arguments)必须出现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这是显示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唯一方式。
要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就必须使用关键字super,而且这个调用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在子类中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名字会引起一个语法错误。
构造方法可以调用重载的构造方法或父类的构造方法。如果它们都没有被显示地调用,编译器就会自动地将super()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
子类必须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示调用的话,就会使用super(),调用父类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如果父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必须显示地用带参数的super(parameters)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一般情况下,最好能为每个类提供一个无参构造方法,以便于对该类进行扩展,同时避免错误。
在任何情况下,构造一个类的实例时,将会调用沿着继承链的所有父类的构造方法。当构造一个子类的对象时,子类构造方法会在完成自己的任务之前,首先调用它的父类的构造方法。如果父类继承自其他类,那么父类构造方法又会在完成自己的任务之前,调用它自己的父类的构造方法。这个过程持续到沿着这个继承体系结构的最后一个构造方法被调用为止。这就是构造方法链。
关键字super不仅可以引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还可以引用父类的方法。
子类从父类中继承方法。有时,子类需要修改父类中定义的方法的实现,这称作方法重写。
方法重写:要重写一个方法,需要在子类中使用和父类一样的签名以及一样的返回值类型来对该方法进行定义。
仅当实例方法是可访问的,它才能被覆盖。因为私有方法在它本身以外是不能访问的,所以它不能被覆盖。如果子类中定义的方法在父类中是私有的,那么这两个方法完全没有关系。
与实例方法一样,静态方法也能被继承。但是,静态方法不能被覆盖。如果父类中定义的静态方法在子类中被重新定义,那么在父类中定义的静态方法将被隐藏。可以使用语法:父类名.静态方法名调用隐藏的静态方法。
重载意味着使用同样的名字但是不同的签名来定义多个方法。重载意味着在子类中提供一个对方法的新的实现。
方法重写发生在通过继承而相关的不同类中;方法重载可以发生在同一个类中。也可以发生在由于继承而相关的不同类中。
方法重写具有同样的签名和返回值类型;方法重载具有相同的名字,但是不同的参数列表。
重载方法使得可以使用同样的名字来定义不同方法,只要它们的签名是不同的。(方法名和参数列表共同构成方法签名,这里方法名相同,则重载方法要求参数列表不同。)
被重载的方法必须具有不同的参数列表。不能基于不同修饰符或返回值类型来重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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