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类重写 str strong span 抽象方法 nbsp public 抽象 对象
4.1类的继承
Java只支持类的单继承,每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
#继承的语法 class childClass extends parentClass { //类体 }
子类不能直接访问从父类中继承的私有属性及方法,但可以使用共有(及保护)方法进行访问。
方法覆盖
如果子类不需要使用从父类继承来的方法的功能,则可以声明自己的同名方法。
4.2Object类
判断两个对象是否同一的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x){ return this == x; }
String pool
4.3终结类与终结方法
被final修饰符修饰的类和方法
终结类不能被继承
终结方法不能被当前类的子类重写
4.4抽象类
前面加abstract修饰符,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不能使用new方法进行实例化
可包含构造方法,非抽象方法,抽象方法
abstract class Nmber{ ... }
只有抽象类才能有抽象方法。
4.5泛型
其本质是参数化类型,即所操作的数据类型被指定为一个参数
泛型类:在类名后加上"<Type>"
泛型方法:在方法名前加上"<Type>"
4.6类的组合
高内聚、低耦合
4.7包
StringBuffer类的方法不能拥于String类的对象
Java基础类库简介https://www.cnblogs.com/tangjiang-code/p/8313395.html
标签:类重写 str strong span 抽象方法 nbsp public 抽象 对象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kmxojer/p/10885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