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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在翻译 Guido van Rossum(Python之父)的文章时,给他留言,申请非商业用途的翻译授权。
过程中起了点小误会,略去不表,最终的结果是:他的文章以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进行授权。部分对话如下:
CC 协议是一种授权许可协议,我曾看到过几次,但了解不多,所以便查阅了相关的内容。
本文主要是作个记录,既是加深自己的理解,也给有需要的同学一个参考。
对于知识产权,通常有如下几种说法:
注意最后一条的“Reversed”,它长得很像“Reserved”,但意思截然相反。
它们对权利的诉求由强转弱,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有几个与此相关的概念:
版权制度起源于十五世纪中期,那时西方发明了印刷术,出现了大量盗版,为了保护出版商的利益,政府出台了版权法。
此后版权法在世界各地普及,演化出了很多门类,它们普遍限定了一个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版权方受到垄断保护(即 All Rights Reserved )。超出期限后,知识作品才会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才变成自由版权。
copyright 是一种限制性协议,有利于保护版权方的个体权益,但是也阻碍了知识作品的传播,不利于社会的公共利益。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词“专利流氓”,说的就是版权被过度使用而造成的社会问题。举个例子,某家商业公司竟然曾“拥有”国旗国徽的版权。
copyleft 则是一种较为宽松的协议,对应的思想是 Some Rights Reserved(保留部分权利),使用者只要遵守少数的列明条款即可。
copyleft 之所以会译作“著作传 ”,因为有“减少屏蔽,自由流传 ”之义。
另外还翻译为“著佐权”,也是一字之差,跟英文原词神似,非常有趣。
最后还有一个 copywrong(还有类似的“copyfree”、“copycenter”叫法),它属于另一个极端,无视版权,无拘无束。
copyleft 与 copywrong 都是对 copyright 的某种矫正,只是矫正的力度不同,总体而言,它们的目的都是促进知识作品的传播,增进整体的社会利益。
在互联网时代,它们随处可见(可能不直接用这些叫法),极大地促进了自由软件与开源社区的发展。
上图中的 6 种主流的开源许可证,你应该有所耳闻吧,在我们免费使用的各种软件或代码库中,很可能就藏着它们的身影。
右侧的 3 种(BSD、MIT、Apache)属于宽松式许可证(permissive license),对使用者几乎没有限制,接近于极端的 All Rights Reversed(撤销所有权利)。
左侧的 3 种(LGPL、Mozilla、GPL)则属于 copyleft 许可证,仅保留了少数关键的权利,此外不予限制。
经过一段简要的铺垫,几个概念算是讲清楚了,接着看 Python 之父在本文开头所提到的那种许可协议吧。
CC 也是 copyleft 的一种,全称为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译作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发布于 2002.12.16,目前已发展到 4.0 版本。
CC 协议是一个统称,它有不同的实指,区别在于所保留的权利不同。
它声明的基本权利有 4 种:
(注:还有一些基本要求,例如,使用者不可添加法律条款或技术手段来限制别人的合理使用。限于篇幅,这些内容就不多介绍了,详见官网。)
按照是否保留某项权利,它们可以排出 16 种组合,其中 4 种因为同时包含“SA”与“ND”,互斥而无效,还有 5 种不要求署名,基本没人使用。
所以,只有 7 种常用的 CC 协议:
上图只列出了 6 种,还有 1 种特殊的是 CC0 协议,它不要求任何权利,是“No Rights Reserved”,无版权要求,属于自由版权。
这些协议被广泛用于各类互联网产品中(主要是网站、视频、图片或文章),例如:
很多个人网站或文章,基本采用了"CC BY-NC-ND"或者"CC BY-NC-SA"之一。Guido 最初给我回复的是 ND 这种,后来才澄清为 SA。
这几种权利中,BY(署名)是不言而喻的,也就是我们常见的“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体现了对于原作者的最起码的尊重。
另外的 3 种权利,值得再细细地辨析一下:
本文缘起于翻译,快结束了,我再补充几个跟翻译相关的问题吧,并附上我的理解。
翻译权是著作财产权的一种,属于著作人所有,它的基本含义是:著作权人享有自行翻译其作品和允许他人翻译其作品的权利。所以,未经作者授权或者许可的作品,就不要翻译了,翻译了也不应发布,否则就侵权了。
如果作者许可的是 ND,即禁止演绎,那么,该作品是不允许被翻译的;如果许可的是 SA,即是允许翻译,但注意需“以相同方式共享”,即翻译后的作品需支持他人继续作出演绎;其它情况,对翻译行为不作约束。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所述: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即在不侵犯原作版权的前提下,翻译作品的版权归译者所有。
从狭义的概念上看,翻译属于二次创作、属于衍生、其“灵魂”是由原作品所赋予的,所以不能算是原创。原创应指独立创作、全新发明,所以在此含义上看,翻译不算是原创。
但是,还有一种具体的情境,例如在公众号发文时标注的“原创”,此原创并非是要作概念上的区分,而是要保护作者的版权,防止文章被人侵权转载(甚至是被抢去标注原创),在此情境下,我认为可以标“原创”(有“翻译”标记就更好了)。
所以,综合来看,翻译作品不是原创,但在特殊情况下,又可以是“原创”。
维基百科对于商业行为概括有 4 个要点:(1)以营利为目的(2)发生交易行为(3)出于双方自愿(4)符合法律规范
CC 协议所约定的 NC 条款,应参照如上解释。所以,基于 NC 条款许可的翻译作品,不应用于知识付费,也不应用于其它买卖交易,此外,一般而言, 捐助或者赞赏等行为都不算是商业用途,则不受此限制。
作者简介:豌豆花下猫,生于广东毕业于武大,现为苏漂程序员,有一些极客思维,也有一些人文情怀,有一些温度,还有一些态度。公众号:Python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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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Python 之父的对话聊起,关于知识产权、知识共享与文章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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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pythonista/p/11395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