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部分 创建 优先 对比 复杂 ble 子类 扩展 之间
面向对象的复用技术
复用性是面向对象技术带来的很棒的潜在好处之一。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可以帮助我们节省很多开发时间,提升开发效率。但是,如果被滥用那么就可能产生很多难以维护的代码。
作为一门面向对象开发的语言,代码复用是Java引人注意的功能之一。Java代码的复用有继承,组合以及代理三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本文将重点介绍继承复用和组合复用。
继承
继承是一种联结类与类的层次模型。指的是一个类(称为子类,子接口)继承另外的一个类(称为父类,父接口)的功能,并可以增加他自己的新功能的能力,继承是类与类或者接口与接口之间最常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is-a关系。
组合
组合体现的是整体与部分、拥有的关系,即has-a的关系。
优缺点比较
组 合 关 系 | 继 承 关 系 |
---|---|
优点:不破坏封装,整体类与局部类之间松耦合,彼此相对独立 | 缺点:破坏封装,子类与父类之间紧密耦合,子类依赖于父类的实现,子类缺乏独立性 |
优点: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 | 缺点:支持扩展,但是往往以增加系统结构的复杂度为代价 |
优点:支持动态组合。在运行时,整体对象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局部对象 | 缺点:不支持动态继承。在运行时,子类无法选择不同的父类 |
优点:整体类可以对局部类进行包装,封装局部类的接口,提供新的接口 | 缺点:子类不能改变父类的接口 |
缺点:整体类不能自动获得和局部类同样的接口 | 优点:子类能自动继承父类的接口 |
缺点:创建整体类的对象时,需要创建所有局部类的对象 | 优点:创建子类的对象时,无须创建父类的对象 |
如何选择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面向对象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则『多用组合、少用继承』或者说『组合优于继承』。从前面的介绍已经优缺点对比中也可以看出,组合确实比继承更加灵活,也更有助于代码维护。
所以,建议在同样可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
因为组合更安全,更简单,更灵活,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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