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font class section color 不用 分享 lis 修改 标签
众所周知我们的css选择器权重最高为!important往下依次为:
!important,
行内样式,
ID选择器,
类,属性选择器和伪类选择器
元素和伪元素
那么我这里讲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在某些修改某些组件样式的时候也都有头痛过权重等级。(只要不是放在行内或用!imprtant 你的选择器怎么放都无法盖过他们的权重)不得不用上我们不想用的!important.
然我最近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 无效 */ .am-list-item .am-list-line .am-list-content{ font-size: 14px; } /* 有效 */ .am-list-item .am-list-line div.am-list-content{ font-size: 14px; }
重点是div.am-list-content在类选择器之前加了一个标签选择器。这样权重能盖过组件的样式权重又不用用上令人畏惧的!important。
emmm以上为个人小发现。具体原理还有待发掘。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欢迎大家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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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angui233/p/13304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