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技术 testcase 介绍 优势 命令 jar 十分 序列化 containe
生命太短暂,不要去做一些根本没有人想要的东西。本文已被 https://www.yourbatman.cn 收录,里面一并有Spring技术栈、MyBatis、JVM、中间件等小而美的专栏供以免费学习。关注公众号【BAT的乌托邦】逐个击破,深入掌握,拒绝浅尝辄止。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我是A哥。停更1个月后回归啦,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是否真的需要跟Fastjson说再见了?
我在CSDN写过好些篇关于JSON的文章,特别是2020年专门写了一个付费专栏:享学Jackson
这个专栏“销量”在我心目中还凑合,4个月“卖出”200份的样子(虽不值一提,但我很满足了??),小小的一个JSON库而已,热度可见一斑。专栏里不可避免的提到了Jackson和Fastjson的比较,我本人一直持中立态度,主要原因有二:
当然,本文不一样了,必须得加点料。态度中立并不代表没有偏向:很明显我偏向于使用Jackson作为你的 唯一 JSON库。
从本文起,我将把CSDN里该付费专栏全部内容搬到公众号,免费助你轻松拥抱世界上最好的JSON库: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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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并无成体系介绍Jackson的教程(官网都木有),独此一家哦。当然喽,这必将损伤到我的CSDN专栏售卖权益(小钱也是钱嘛??),所以希望你关注公众号,关注此专栏,然后学到手我就觉得值了
2020-05-30阿里云应急响应中心监测到Fastjson爆发新的反序列化远程代码执行漏洞,黑客利用漏洞,可绕过autoType限制,直接远程执行任意命令攻击服务器,风险极大(话外音:此bug必须Fix)。幸运的是,官方的响应速度非常快:
还记得上一次Fastjson 高级别风险 安全漏洞是什么时候吗?是的,它就发生在2019-09-04,两次相距着实不远,不满你说我还记忆犹新呢,我司安全部门发的邮件还能找到??。
当然,之前也有些漏洞问题,但关注度不如这两次。主要是这两次时间相近,危险级别非常高影响面很大,所以社区反应较为强烈
这两次“相邻”的安全漏洞着实把Fastjson推到了风口浪尖,吃瓜群众一波接一波,一时间 “弃用Fastjson,拥抱Jackson/Gson” 的声音不绝于耳。这很容易理解,因为谁都不情愿时不时收到公司安全部门的这种邮件:
针对此漏洞,虽说咱们Fix起来步骤简单:升级Fastjson的版本,然后重启应用。看起来毫不费力,实则是个大坑。你是否曾想过这个问题:倘若有上百个、几百个Java应用呢?且不谈你操作上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有多高,单单管理起来的工作量也不容小觑。所以如果你是技术Leader,胸中的怒火释放一下是在情理之中的。
相信很少有部门/团队把Spring Boot应用做成Jar包分离的形式的吧~因此大概率都需要经过升版本 -> 提交代码 -> 合代码 -> 上pre -> 上线 -> 验证等步骤,so还是比较麻烦的
这个问题你可以问自己,也可以问身边的同事。汇总一下就是答案,这才是来自用户最真实的声音嘛。我针对此也简单“调查”过,把我听到的了解到的汇总为如下三点:
容我猜猜,这3个理由大概率命中了你心中所想吧???有大厂做背书自然能给产品加分,但自身优秀才是硬道理。虽然原因有三点,但我认为让很多人决定去使用它、赞它的最最最主要原因其实就一点:API简单,static方法直接调用对开发者友好。
我感觉对于大多数Java Coder(特别对于初学者)来说,使用时会有这样的一种情节在里面:静态方法的逼格比实例方法高。而实际上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初学者(初/中级选手)热爱使用静态方法,而高手在设计一个库/框架时应在静态方法+实例方法间运用自如。一味地、过多地使用静态方法只会让你的的思维倾向于面向过程,而非更好的利用Java 面向对象 的特性,因此高下立判。
没有孰优孰劣,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发现了没,使用Fastjson的原因中,我们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性能高/速度快等字眼,但这却是Fastjson最最最为核心的特性,可谓是它能立足于众多JSON库中、“脱颖而出”的立身之本。岂不怪哉,我们使用它竟不是因为它最核心的特性有多好,那这是为何呢?
原因可以说出5678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不(敢)切换的原因或许只有一个:Fastjson的静态方法调用用着省心;最重要的是,对其它JSON库(如Jackson/Gson)并不熟悉不敢切换。
我认为害怕来自于未知
不可否认Jackson/Gson的使用门槛的确比Fastjson高那么一丢丢,但这绝不是你拒绝去使用它的理由。受Fastjson这“连续”两次高危漏洞影响,A哥更加坚定了把Jackson当作 唯一 JSON库的决心,甚至在团队内严令禁止使用Fastjson。大家统一了语言/工具,更能提高生产力~
如果你也是因为不太了解Jackson而不敢离开温室,那么看到本文就很幸运了,本系列会免费带你拥抱Jackson这个高级JSON库,功能上比Fastjson强了不止一点点。
坊间在某坛里看到这样一句言论:若你还依赖于使用Fastjson,那么你大概率还只是初/中级水平。这句话必然让Fastjson的忠实用户火冒三丈,抄起家伙嘎嘎就是干。话出必然有因,那么这句话是否真的言过于词呢?接下来就絮叨絮叨
我很愿意用存在即合理原则来表达一个观点:Fastjson出个bug就能有这么高的关注度,不可否认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误区描述:“合理”请不要误读为“合乎情理”之类,而是当做“理由”来讲。“存在即合理”正确理解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任何技术能够流行起来,well-known被我们所熟知必然有它的优势,哪怕这个过人之处只有一个。下面我们来看看为何Fastjson能一步步被宠爱,它的魔力到底在哪?
技术选型不应该像相亲:肯定你只需要一个理由,而否定你却能...
虽然最近Fastjson由于出现安全漏洞,社区言论一边倒。即使如此,几乎没人直接否定过Fastjson本身的优秀,特别是当你知道这个使用广泛的库几乎全部来自于一人之手时。他就是匠人温少:
值得一提的是:温少另一个开源项目Druid是国内最流行的(甚至没有之一)数据库连接池产品,广受好评
成人只看利弊,小孩才分对错。为何要使用它能流行开来,那必然是因为它优秀。它优秀品质在其官网可一览无遗:
这些“优点”用中文描述出来更加直(震)观(撼):
fastjson相对其他JSON库的特点是快,从2011年fastjson发布1.1.x版本之后,其性能从未被其他Java实现的JSON库超越。
话外音:速度/性能这一块,Fastjson一直拿捏得死死的
fastjson在阿里巴巴大规模使用,在数万台服务器上部署,fastjson在业界被广泛接受。在2012年被开源中国评选为最受欢迎的国产开源软件之一。
话外音:阿里巴巴数以万计的大规模集群实例做规模背书,说服力杠杠的
fastjson有非常多的testcase,在1.2.11版本中,testcase超过3321个。每次发布都会进行回归测试,保证质量稳定。
话外音:单测覆盖率高,代码健壮性有保证
fastjson的API十分简洁。
String text = JSON.toJSONString(obj); //序列化
VO vo = JSON.parseObject("{...}", VO.class); //反序列化
话外音:不管你是小白还是小小白,轻松上手,使用起来都无障碍
支持泛型,支持流处理超大文本,支持枚举,支持序列化和反序列化扩展。
话外音:我这一家就够了,你要的,这都有
文首有表态本文我是有态度和有偏向的,因此不来几点原因实则不妥。那么我就针对于官网列出的5点(见上),给出个人观点供以参考。是否言过于辞,咱们拿出另外一个JSON库做出对比,本文以Jackson为例。
因为要做比较嘛,所以对使用的JSON库做出版本约定:
速度快/性能高是Fastjson 最最最最最最 大的“卖点”,可谓是立身之本,从它的命名以及它的logo设计上你都能感受到这一点。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本文针对于最常用的使用场景来一波测试对比(对比尽量公正,切勿钻牛角尖)。关于Fastjson和Jackson在性能PK这一块,网上的案例有不少,我自己也书写了多个场景的比较代码。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引用Robin的结果展示给大家,我看了他的测试方案(代码)更加专业些:几种常用 JSON 库性能比较,结论如下两张图
总的结论:除了Json-lib
是来搞笑的(它早已停止更新,切勿在生产上使用),Fastjson、Jsckson、Gson三者不分伯仲,差异性较小。
综合各种测试case,网上的 + 我自己写的测试用例,三者在性能方面除了Gson稍微差点外,Jackson和Fastjson在速度上可认为是差不多的(甚至Jackson综合性能表现更好)
既然差异性这么小,Fastjson一味的强调它是最快的真的有意义吗?
比如我们一次REST调用环节全流程可能100ms;其中操作一次数据库,可能需要几十ms;序列化反序列化一次json 一般只需要几ms;也就是说不同的json库,性能相差都在毫秒间;在一次REST调用全流程里,不同的JSON库在性能表现上影响甚微。
在现代应用程序中,即使最慢的Gson,也是满足需求的;解析文档速度的快慢,并不能作为选型的唯一标准,可能连主要标准都算不上。对IO优化、网络优化、并行处理等优化措施,远比选用一个更快的库更有效。
言而总之,如果你选择一个JSON库把性能当作了一个标准,就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使用广不广泛、流行度有多高这玩意是相对的。有一个最直观的数据,那就是在Maven中的引用量,我截图如下:
从usages数值上看,似乎不在一个量级上。当然这么比较我个人认为不算特别客观,主要原因有二:
不可否认Fastjson在国内的流行度是非常高的,甚至超过Jackson。否则最近一次的安全漏洞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吃瓜嘛,但是这种“使用广泛”你也得辩证性的去看,毕竟在中国Java领域里,阿里巴巴是绝对的执牛耳者。
Fastjson的流行,是有着内在的原因的,比如这个无奈:
额,这个我只能说:Fastjson自己知道就成,并无必要当作亮点show出来,毕竟使用者只关心出bug、出漏洞的频率和严重性,并不关心工程内部是如何保证健壮性的。
在使用者眼中:不出bug,一行单测没有都没关系。出了严重bug,有上万个test case也难以让人信服。
答:真的。文上有解释,这也许可能大概是你选择使用Jackson作为JSON库最重要的理由。
当然,API使用简单针对于simple场景,对于复杂场景它也并不能简单应对。道理很简单,POP is simple,OOP is Complex。但恰好的是,在互联网应用场景中使用JSON库,大多属于简单场景,因此Fastjson把它当做一个亮点我觉得是无可厚非的。
官网强调了它是支持泛型、枚举等类型的序列化、反序列化的。但是对着JavaBean + JSON规范来讲,Fastjson有不少功能缺失(没遵循规范),这是A哥最为忍受不了的地方,因为它已经不能实现我的功能了。如果你基于它做过中间件开发、框架开发或者是DDD驱动设计开发,相信你也深有体会:
真理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真理。真理是让人明白道理的,不是用来诡辩的,更不是用来抬扛的。
同样的,Fastjson还是Jackson也就没有标准的答案,各位还是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见仁见智。本文只是阐述我的个人观点,表达了我的使用倾向,供以你决策时参考。
如果你和我一样,也想把Jackson
作为你的唯一 JSON库,那就关注我吧,接下来我会把付费专栏里的内容全部搬过来给你,免费助你平滑过渡到这个世界上最好的JSON库。
标签:技术 testcase 介绍 优势 命令 jar 十分 序列化 cont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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