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成员方法就是去具体执行这个类某些特定的功能,或者说这个类能做的事情。它与类外的函数用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在类里面声明的。在使用时需要用实例的类对象来调用它。
同样,成员方法也可以被权限修饰符修饰,private、protected、public。当使用修饰符修饰之后他们的使用权限与成员属性的使用权限一样。如果不显示的使用权限修饰符,默认为public。一般成员方法声明成public,方便对象调用,去操作类里面的私有属性。
在这里我就不特别的举例了。
前面已经接触了三个关键字,this,static,const。经常用到的还有final关键字。
被关键字final修饰过的类和方法就是“最终的类和方法”。也就是说被final修饰过的类不能被继承,被final修饰过的方法不能被重写,被final修饰过的属性不能被更改。
final关键字写在class与function高关键字前面。
如final class MyClass{
//……
}
final function MyFunction(){
//……
}
class Animal{ protected $eyes; protected $mouth; //... public function eat(){ //... } } class Tiger extends Animal{ public function run(){ //... } } class Eagle extends Animal{ public function fly(){ //... } }不要认为子类中只声明了这个方法就只有这个方法,它其实有父类中所有的方法和属性。并且可以使用非private声明的属性和方法。
abstract class MyClass{ //... }抽象类里面至少包含一个抽象方法,抽象方法也是使用abstract关键字来声明的,如:
abstract function FunctionName(各种参数);抽象方法后面必须跟“;”。抽象方法在抽象类里面不能够被实现,也就是说没有函数体,只是声明。它的功能只能在子类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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