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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只有当需要明确指出对当前对象的引用时, 才需要使用this关键字,例如, 当需要返回对当前对象的引用时,就常常在return语句这样写:
3. 为什么需要finalize()方法?
把一个对象用完后就“弃之不顾”的做法并非总是安全的,当然,java有垃圾回收器负责回收无用对象占据的内存资源,但也有特殊情况:假定你的对象(并非
使用new)获得了一块“特殊”的内存区域,由于垃圾回收器只知道释放那些经由new分配的内存,所以它不知道该如何释放该对象的这块“特殊”内存。为了
应对这种情况,java允许在类中定义一个名为finalize()的方法。
不该将finalize()作为通用的清理方法。
之所以要有finalize(),是由于在分配内存时可能采用了类似C语言中的做法,而非Java中的通常做法,这种噢概念情况主要发生在使用“本地方法”的情况下,本地方法是一种在Java中调用非Java代码的方式。
无论是“垃圾回收”还是“终结方法”都不保证一定会发生,如果Java虚拟机并未面临内存耗尽的情形,它是不会浪费时间
去执行垃圾回收以恢复内存的。
4.初始化顺序:
在类的内部,变量定义的先后顺序决定了初始化的顺序,即使变量定义散布于方法定义之间,他们仍然会在任何方法(包括构造器)被调用之前得到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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