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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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lass |
Interface |
实例化 |
不能 |
不能 |
类 |
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可以通过继承多个接口实现多重继承 |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
数据成员 |
可有自己的 |
静态的不能被修改即必须是static final,一般不在此定义 |
方法 |
可以私有的,非abstract方法,必须实现 |
不可有私有的,默认是public,abstract 类型 |
变量 |
可有私有的,默认是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
不可有私有的,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不能改变其值。 |
设计理念 |
表示的是“is-a”关系 |
表示的是“like-a”关系 |
实现 |
需要继承,要用extends |
要用implements |
什么情况下使用接口
A. 类与类之前需要特定的接口进行协调,而不在乎其如何实现。
B. 作为能够实现特定功能的标识存在,也可以是什么接口方法都没有的纯粹标识。
C. 需要将一组类视为单一的类,而调用者只通过接口来与这组类发生联系。
D. 需要实现特定的多项功能,而这些功能之间可能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什么情况下使用抽象类
一句话,在既需要统一的接口,又需要实例变量或缺省的方法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它。最常见的有:
A. 定义了一组接口,但又不想强迫每个实现类都必须实现所有的接口。可以用abstract class定义一组方法体,甚至可以是空方法体,然后由子类选择自己所感兴趣的方法来覆盖。
B. 某些场合下,只靠纯粹的接口不能满足类与类之间的协调,还必需类中表示状态的变量来区别不同的关系。abstract的中介作用可以很好地满足这一点。
C. 规范了一组相互协调的方法,其中一些方法是共同的,与状态无关的,可以共享的,无需子类分别实现;而另一些方法却需要各个子类根据自己特定的状态来实现特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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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sphere/p/4286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