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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语法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2. 方法的重写
原样再写一个方法即可重写
3. final的使用
使用final关键字做标识有“最终的”含义
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和变量
修饰类则不可被继承
修饰方法则不可被重写
修饰属性则不会自动赋初始值,必须手动赋值
修饰变量则只能赋值一次,即常量
4. super的使用
在对象的内部使用,可以代表父类对象
在构建方法中显式使用只能在第一行
如果子类没有显式调用父类构建方法,而父类又没有无参的构建方法则会报错
5. Object类
5.1. toString()方法
在Object类里面定义toString()方法的时候返回的对象的哈希code码(对象地址字符串)
System.out.println(类); // 返回内存地址
可以通过重写toString()方法表示出对象的属性
菜单 -> Source -> Generate toString()...
5.2. equals()方法
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块内存地址
if (类.equals(类2)) {..}
可以通过重写equals()方法比较两个对象的值是否一致
菜单 -> Source -> Generate hashCode() and eq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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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BlackList-Sakura/p/4320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