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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面向对象

时间:2015-03-15 18:04:12      阅读:163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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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是Java语言的基本设计思想,类是Java中最核心的最基本的内容。
        面向对象的思想是基于一整套理论体系构成的,利用封装、继承、多态等方法来实现代码的重用,减少程序错误,进而降低软件开发的工作量。

1:类
        类是Java语言的基础,任何的操作都要在类中完成,如方法、构造函数、参数的传递等。类是Java中定义的一个模板。
        类的一般形式:
                class 类名{
                        类型  变量名;
                        ...
                        类型  方法名(参数){
                                方法内容;
                        }
                }
        
        声明类时,可以用的修饰符:private(只在本类中可见);   
                                                            protected(本类或同一包中可见);  
                                                            public(任何类都可见);  
                                                            默认(本类或同一包中可见)
                                                            
        声明变量时,可以用的修饰符:private(只在本类中可见); 
          
        声明方法时,根据有无返回类型可以用void来修饰;
        
        主方法:程序的入口.格式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构造方法:在程序中创建对象时,需要清除或修改其属性的值,将以前的运算数据都清除掉,用构造方法来初始化参数。
                          类中没有提供自己的构造方法,在编译时,编译器就会为这个类添加一个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要和类的名称相同,并且没有返回值。
                          构造方法必须放在方法的开始位置。
                          初始化的结果是数字变量全都设置为0,布尔类型值为false, 对象变量为null;
                          构造方法可以带参数,如果不希望在类中对属性进行初始化,加上参数,并通过有参构造方法将值传递给各个属性。
                            构造方法根据参数可以有多个,但方法名字一样,参数的顺序或多少不能相同。
        
        成员变量:在类中定义,共享的,类中的方法都可以使用成员变量。成员变量又称为全局变量。
                            语法: 变量修饰符  类型  变量名;    
                                         其中    类型可以是任意的数据类型,也可以是数组或类。在一个类中,成员变量是唯一的,但成员变量的名可以和类名相同。    
                                                    变量修饰符可以使用private、protectedpublicdefault 还可以使用static,在静态方法中使用的变量必须要使用static进行修饰,还可以使用final关键字,这样变量就会变成常量,一次赋值后,不允许被修改。
                                                    
        局部变量:在方法中定义和使用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所声明的方法内。不同方法内所定义的变量名可相同,变量的类型可以不同。
        
        this关键字:使用this可以不通过对象引用成员变量和方法。一般情况this可有可无,但如果成员变量和方法中的参数名相同,this就很重要了。

2:对象
        创建对象: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参数列);
        
        对象属性和方法的访问: 通过在对象实体后加"."来调用类中定义的可访问的属性和方法;
        
        对象的比较:用“==”判断的是二者是否为同一个对象,对内存中的地址是否相同;
                                用equal方法来比较,是对比的内容,值相同就行。
        
        销毁对象:System.gc();  Java有垃圾回收机制,程序员可以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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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lzhat/p/4340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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