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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器 一、定义:由insert、update、delete等事件来触发某种特定操作。触发器触发的执行语句可以有多个 。 注:触发器中不能包含start transaction、commit或rollback等关键词,也不能包含call语句。 1、格式: create trigger 触发器名 berfor|after 触发事件 on 表名 for each row 执行语句 2、格式: mysql>DELIMITER && mysql>create trigger 触发器名 berfor|after 触发事件 on 表名 for each row begin 执行语句; 执行语句; end && mysql>DELIMITER ; 注:for each row表示任何一条记录上的操作满足触发事件都会触发该触发器.MYSQL默认是以“;”作为 结束执行语句。在创建触发器过程中需要用到分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用delimiter语句 如:“delimiter &&”,可以将结束符号变成“&&”,当触发器创建完成后可以用命令“delimiter;” 来将结束符号变成分号。一个表在相同触发时间的相同触发事件,只能创建一个触发器。 二、查询触发器 1、语句:show triggers \G,该语句查询指定数据库中所有的触发器 2、查询information_schema数据库下的triggers表: select * from information_schema.triggers where trigger_name='触发器名' \G 三、删除触发器 drop trigger 触发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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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blog.csdn.net/shienquan/article/details/458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