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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周的结束,下周js就要结束,但自己感觉对js印象很模糊,对对象、属性、方法、事件、调用函数很不熟悉,不知道怎么分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触发事件,总之一句话,分界很模糊,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恼火!
首先,建立js,就要面向对象的概念,谈到面向对象,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类的概念。要实现一般用:
1、工厂方式:
这种方式每次调用它的工厂函数,都会创建一个新对象。
2、构造函数方式:
在构造函数中,内部无创建对象,而是使用this关键字。
3、原型方式:
该方式利用了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可把它看成创建新对象所依赖的原型。
4.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
这种方式的思想是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包括普通属性和指向对象的属性),用原型方式定义对象的函数属性(方法)。结果使得所有的函数都只被创建一次,而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对象属性实例
这些都是对象的概念但却很抽象,官方解释往往让刚学习的初入者很头痛,因为很抽象,建立不了对象的概念,从而就无法理解对象,然后是其里面的属性和方法。
这里我的理解是把对象想象成一个仓库,属性就是他可以装很多不同类别的东西,比如生活用品,家电,等等,而方法就想成对这些生活用品和家电的运输方式,不知道这样子理解合不合常理,只要一步步来,多敲代码,相信以后这些都不是问题。
这周还学习了用js改变html的样式,以前用的CSS可以改变html样式,但有一些却无法用伪类去操作,这时候就需要用js来改变样式,用js改变样式方法有3种。
1、内联。只能显示样式,不能改变。具体命令是window.getcomputedstyle(aa,null)aa-需要操控对象,null-表示有无伪类;
2、外联。能改变样式和显示样式。
下周开始考试了,自己对js还是处于迷糊阶段,只有加紧努力,路还长,时间却不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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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gong-ping/p/452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