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html htm window type div amp
事件流描述的是从页面中接收事件的顺序。IE和Netscape的开发团队提出完全相反的事件流概念。IE的事件流是事件冒泡流,而Netscape的事件流是事件捕获。
(1)事件冒泡
事件开始由最具体的元素(文档中嵌套层次最深的那个节点)接收,然后逐级向上传播到较为不具体的节点。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example</title>
</head>
<body>
<div id="myDiv">click me</div>
</body>
</html>
如果你单击了页面中的DIV元素,那个 click事件会按照如下顺序传播:
DIV -> BODY -> HTML -> DOCUMENT
所有浏览器都支持事件冒泡,但在具体实现上还有一些差别。
(2)事件捕获
思想:不太具体的节点应该更早接收到事件,而最具体的节点应该最后接收到事件。用意在于在事件到达预定目标之前捕获它。仍以上为例,
单击DIV元素,触发CLICK事件顺序:
document -> html -> body -> div
IE9及各浏览器都支持,尽管“DOM2级事件”规范要求事件应该从document对象开始传播,但这些浏览器从window对象开始捕获事件的。
(3)DOM事件流
“DOM2级事件”规定的事件流包括3个阶段:事件捕获阶段、处于目标阶段、事件冒泡阶段。
仍以上面为例,单击DIV元素,触发事件顺序:
捕获阶段:document -> html ->body
目标阶段:事件在DIV上发生
冒泡阶段:事件处理中,DIV->BODY->HTML->DOCUMENT
实际的目标(DIV)在捕获阶段不会接收到事件。目标阶段,事件在DIV上发生,在事件处理中被看成冒泡阶段的一部分。然后冒泡阶段发生,事件又被传播回文档。
IE9及各浏览器,都会在捕获阶段触发事件对象上的事件。结果,有2个机会再目标对象上面操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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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luyuan/p/3818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