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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编程思想-学习笔记]第2章 一切都是对象

时间:2015-06-18 13:14:44      阅读:127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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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创建新的数据类型:类

通过第一章掌握了面向对象的理论后,我们知道每个对象必定属于一个类型,那么Java如何创建新的数据类型?如下程序所示:

class Circle {
    // 属性
    // 方法
}

如上所示,使用关键字class定义了类Circle,用花括号{ }将整个类包括起来。当然,这个类还不能做任何事,它还需要定义一些属性和方法。

2.2  属性和方法

面向对象的一个特性就是将数据和方法结合起来。比如对一个圆抽象,可见圆有它的属性半径,它还有方法,如告诉我们它的周长和面积。不光是圆,其他任何对象都有它的属性和方法,针对这样的特点,面向对象就把属性和方法结合起来。如下程序所示:

class Circle {
    double radius;// 半径
    Circle() {}// 构造器
    double getArea() { return 3.14 * radius * radius; }// 获取面积
    double getPerimeter() { 2 * 3.14 * radius; }// 获取周长
}

其中 Circle() {}是类Circle的构造器,它虽未做任何事,但它是用来在创建对象时初始化对象的,构造器的名字必须和类名相同。

值得一提的,类的属性都有默认值,这里的radius的默认值是 0.0。此外,属性以及方法的参数和返回值不仅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还可以是引用数据类型,也就是对象和数组,如下所示

class MyClass {
    boolean bo;
    char c;
    byte b;
    short s;
    int i;
    long lo;
    float f;
    double d;
    
    String str;
    
    void getDefaultFieldValue() {
        print(bo);// false
        print(c);// ‘\0‘
        print(b);// 0
        print(s);// 0
        print(i);// 0
        print(lo);// 0
        print(f);// 0.0
        print(d);// 0.0
        
        print(str);// null
    }
    
    String fun(String[] s) {// 返回值和参数可以是引用数据类型
        return s[1];
    }
}

2.3  创建对象

有了类以后,就要创建对象了。创建对象很简单,直接使用new创建即可,比如我们要创建一个Circle对象

new Circle();

 这里使用了括号,很容易使我们想到方法,因此创建对象的同时必定调用了一个方法,即构造器。我们也可以向构造器传入参数,但前提是类必须要定义带有参数的构造器。

2.4  用引用操纵对象

创建对象后就该拿来使用,那如何操纵对象呢?用引用操纵对象,打个比方,我们创建了电视机这样的对象,它是放在堆里的,但平时我们总是使用遥控器控制它,遥控器就相当于引用变量,它是放在堆栈里的,这个引用变量不光可以控制一个电视机,当我们再创建一个相同的电视机时,这个引用变量也可以控制它。如下图解

技术分享

上图说明了遥控器A(电视机的引用变量)能控制电视机 A(一个电视机对象)。遥控器A还可以改变它所控制的对象,转而控制电视机 B 或 C,如下所示

技术分享

如上所示,遥控器 A既可以控制电视机 A,也可以改变控制方向,控制电视机 B。用Java程序来说明,如下

Television tv = new Television();// 电视机A
tv.on();// 打开电视机A
tv.off();// 关闭
tv = new Television();// 引用变量tv转而控制电视机B
tv.on();
tv.off();

可见,一个电视机引用变量就可以控制电视机 A 或 B。

除了用遥控器间接操纵对象,也可以直接按电视机的按钮,那就是直接操纵匿名对象,如下所示

new Television().on();// 打开电视机A
new Television().on();// 打开电视机B

然而,因为对象是匿名的,所以用过一次后就找不到它了,因此上述程序的两台电视机再也无法关闭了。

2.5  永远不需要销毁对象

使用完对象后,就得把对象销毁掉,在Java中都是通过垃圾回收器自动销毁对象的。那么当对象超出其作用域时会不会马上被销毁呢?不会,即使整个程序退出了,对象还不会马上被销毁,垃圾回收器总会在适当的时间销毁对象。

关于对象的创建和销毁涉及了JVM的内存分配和回收的机制,若要详细阐述,定会超出本文篇幅,且不再本文讨论范围,故此一笔略过。

2.6  第一个Java程序

终于可以编写第一个Java程序了,这里就展示经典的 Hello, world 程序

public class HelloWorld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Hello, world");
    }
}

逐行解释一下,public 指的是访问控制符,这里的意思是HelloWorld是公共类,它可以在包外被访问,此外一个Java文件只能有一个public 类,可以包含任意多个非public 类,文件名必须和public 类的名字相同。第二行指的是main方法,它必须要用public static 修饰,如果把public改为其它修饰符,或者去掉static,结果是虽然通过了编译,但是运行时报错。String[] argsmain方法的参数,指的是接收String 数组,比如我输入命令"java HelloWorld hello world"让程序运行,那么String数组的第一个元素是hello,第二个元素是world。第三行打印结果,System是一个Java类库定义好的类,out是它的一个属性,或者说成员,是引用数据类型的。第三行所做的事是,类System的成员调用println方法打印了"Hello, world"。

[Java编程思想-学习笔记]第2章 一切都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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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cyninma/p/4583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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