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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巴拉的划了几下人家的案例,说这个很火,需求量很大!
没错,这就是微信三级分销。我对这个东西并不感冒,视为传销被封是个肯定的事情了,不用多久,也就是说生命周期短的很可怜。
先不说,无限三级裂变,拉人头模式,是不是传销?网上声称,三级以内不违法。 好吧,我不懂法律,可能这个漏洞是可以钻的。
但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微信三级分销一定会挂掉,因为有个很致命的漏洞,可能是个职业病。
研究完三级分销的规则之后,我就觉得,!@#!¥@!这东西,我搞两个小号不就把这分销体系瓦解了么!!!!
先说一下三级分销的游戏规则
理想的结构是这样的: 总部发展A分销商,A-发展二级B,B-发展三级C。
好了,A收到BC的提成,B收到C的提成,C纯赚差价利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实际的结构是这样的,总部发展A分销商,A-发展BC;B-发展CD;C-发展DE;一直无限三级裂变下去,3的N次方了有木有。 A收到BC提成,B收到CD提成,C收到DE提成。 DE, 啊?还没提成,怪你没拉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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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简单例子:
A是品牌商发展的分销商,B是A发展的分销商,C是B发展的分销商,D是C发展的分销商,E是D发展的分销商。那么在分销体系中,A是一级分销商,B是二级分销商,C是三级分销商。C卖出产品拿销售佣金,A和B能拿佣金。D卖出产品,只有B和C能拿到推广佣金。同理:E卖出商品,只有D和C能拿到佣金,A和B都没。
假设ABCDEFG中,CDE是同一个人话会出现什么情况?
举例:我是认识B或是我偶然看到B的微商城觉的真的不错,也想做分销商,但是我有想佣金赚的更加多,(按正常来说直接通过我的销售A和B都要分我的利润走, 或是我的下线买的B也要参与分润)。我是不是可以用小号1做B的分销商,用小号2做小号1的分销商,用大号做1的分销商。这样大号产生的销售 都被1和2分分走,可是1和2又是我自己,避免了B和A的分润。 简单来说,我只要找2个废的小号,就可以避免利润流逝。剩下的主号都可以用来推广。
1.有的人说用设置分销金额入门槛来排除:首先做微商商场大家都图了入门低,你设个100和200我想影响不大吧,比较最多只用了2个废号。成本不是很高,如果你设置个1000-2000,你又把很多分销商挡在了外面。也许大品牌能做到,但是小品牌商或是小水果店我估计都办不到。
2.有人说叫系统直接把这些废号踢了:举例比如B,首先他怎么发现我是用2个小号加的?其次,就是他知道了,他也要找到品牌代理商才能让其踢了,(因为B根本没分销系统后台操作权限),但是如果他能找到品牌代理商,他也可以直接在注册一个店铺从而摆脱A的分润。
3.有人说品牌代理商系统能直接识别:这个技术上应该不存在难度,比如2个月内不成交一次,系统自动剔除。但是这样我可以规避,我就2个月做一单好了,比较才一单,不影响我的整体利润。第二这样等于是硬性规定,又跑到类似传销的每个月必须完成多少量的模式了。
4.价位上的控制,微商分销系统是保护了零售价的稳定,每个交易的人都要按照零售价购买,区别的就是佣金。但是这样很容易暴露实际拿货价位。
举例:一个化妆品是零售200元,一级分润50元,二级20元,三级10元。这样我算了下大概120元我是可以谈下的,用二种方案来实现,第一AB小号,所有分润都归我了。第二直接和你拿120元的,因为传统行业价位和量是正比的,微分销都是一件都可以的,所以你拒绝对方的要求就比较困难的。
一句话说,我有一个大号,两个小号,我全权拥有三级,所有的提成都是我的了!!!!(理想总是很丰满的,你觉得呢)
分析完三级分销之后, 你们觉得,微信三级分销还能做吗? 就算能成功避开国家法律,做到不违法。但这种分销形式,还能做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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