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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事件模型一个真正强大的特色是一个QObject 的实例能够管理另一个QObject 实例的事件。
让我们试着设想已经有了一个CustomerInfoDialog的小部件。CustomerInfoDialog 包含一系列QLineEdit. 现在,我们想用空格键来代替Tab,使焦点在这些QLineEdit间切换。
一个解决的方法是子类化QLineEdit,重新实现keyPressEvent(),并在keyPressEvent()里调用focusNextChild()。像下面这样:
void MyLineEdit::keyPressEvent(QKeyEvent *event)
{
if (event->key() == Qt::Key_Space) {
focusNextChild();
} else {
QLineEdit::keyPressEvent(event);
}
}
但这有一个缺点。如果CustomerInfoDialog里有很多不同的控件(比如QComboBox,QEdit,QSpinBox),我们就必须子类化这么多控件。这是一个烦琐的任务。
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是: 让CustomerInfoDialog去管理他的子部件的按键事件,实现要求的行为。我们可以使用事件过滤器。
一个事件过滤器的安装需要下面2个步骤:
1, 调用installEventFilter()注册需要管理的对象。
2,在eventFilter() 里处理需要管理的对象的事件。
一般,推荐在CustomerInfoDialog的构造函数中注册被管理的对象。像下面这样:
CustomerInfoDialog::CustomerInfoDialog(QWidget *parent) : QDialog(parent){ ...
firstNameEdit->installEventFilter(this);
lastNameEdit->installEventFilter(this);
cityEdit->installEventFilter(this);
phoneNumberEdit->installEventFilter(this);
}
一旦,事件管理器被注册,发送到firstNameEdit,lastNameEdit,cityEdit,phoneNumberEdit的事件将首先发送到eventFilter()。
下面是一个 eventFilter()函数的实现:
bool CustomerInfoDialog::eventFilter(QObject *target, QEvent *event)
{
if (target == firstNameEdit || target == lastNameEdit
|| target == cityEdit || target == phoneNumberEdit) {
if (event->type() == QEvent::KeyPress) {
QKeyEvent *keyEvent = static_cast<QKeyEvent *>(event);
if (keyEvent->key() == Qt::Key_Space) {
focusNextChild();
return true;
}
}
}
return QDialog::eventFilter(target, event);
}
在上面的函数中,我们首先检查目标部件是否是 firstNameEdit,lastNameEdit,cityEdit,phoneNumberEdit。接着,我们判断事件是否是按键事件。如果事件是按键事件,我们把事件转换为QKeyEvent。接着,我们判断是否按下了空格键,如果是,我们调用focusNextChild(),把焦点传递给下一个控件。然后,返回,true通知Qt,我们已经处理了该事件。
如果返回false的话,Qt继续将该事件发送给目标控件,结果是一个空格被插入到QLineEdit中。
如果目标控件不是 QLineEdit,或者按键不是空格键,我们将把事件传递给基类的eventFilter()函数。
Qt提供5个级别的事件处理和过滤:
1,重新实现事件函数。 比如: mousePressEvent(), keyPress-Event(), paintEvent() 。
这是最常规的事件处理方法。
2,重新实现QObject::event().
这一般用在Qt没有提供该事件的处理函数时。也就是,我们增加新的事件时。
3,安装事件过滤器
4,在 QApplication 上安装事件过滤器。
这之所以被单独列出来是因为: QApplication 上的事件过滤器将捕获应用程序的所有事件,而且第一个获得该事件。也就是说事件在发送给其它任何一个event filter之前发送给QApplication的event filter。
5,重新实现QApplication 的 notify()方法.
Qt使用 notify()来分发事件。要想在任何事件处理器捕获事件之前捕获事件,唯一的方法就是重新实现QApplication 的 notify()方法。
/****************************************************************************/
Qt创建了QEvent事件对象之后,会调用QObject的event()函数做事件的分发。有时候,你可能需要在调用event()函数之前做一些另外的操作,比如,对话框上某些组件可能并不需要响应回车按下的事件,此时,你就需要重新定义组件的event()函数。如果组件很多,就需要重写很多次event()函数,这显然没有效率。为此,你可以使用一个事件过滤器,来判断是否需要调用event()函数。
QOjbect有一个eventFilter()函数,用于建立事件过滤器。这个函数的签名如下:
virtual bool QObject::eventFilter ( QObject * watched, QEvent * event )
如果watched对象安装了事件过滤器,这个函数会被调用并进行事件过滤,然后才轮到组件进行事件处理。在重写这个函数时,如果你需要过滤掉某个事件,例如停止对这个事件的响应,需要返回true
bool MainWindow::eventFilter(QObject *obj, QEvent *event)
{
if (obj == textEdit) {
if (event->type() == QEvent::KeyPress) {
QKeyEvent *keyEvent = static_cast(event);
qDebug() << "Ate key press" << keyEvent->key();
return true;
} else {
return false;
}
} else {
// pass the event on to the parent class
return QMainWindow::eventFilter(obj, event);
}
}
上面的例子中为MainWindow建立了一个事件过滤器。为了过滤某个组件上的事件,首先需要判断这个对象是哪个组件,然后判断这个事件的类型。例如,我不想让textEdit组件处理键盘事件,于是就首先找到这个组件,如果这个事件是键盘事件,则直接返回true,也就是过滤掉了这个事件,其他事件还是要继续处理,所以返回false。对于其他组件,我们并不保证是不是还有过滤器,于是最保险的办法是调用父类的函数。
在创建了过滤器之后,下面要做的是安装这个过滤器。安装过滤器需要调用installEventFilter()函数。这个函数的签名如下:
void QObject::installEventFilter ( QObject * filterObj ) |
这个函数是QObject的一个函数,因此可以安装到任何QObject的子类,并不仅仅是UI组件。这个函数接收一个QObject对象,调用了这个函数安装事件过滤器的组件会调用filterObj定义的eventFilter()函数。例如,textField.installEventFilter(obj),则如果有事件发送到textField组件是,会先调用obj->eventFilter()函数,然后才会调用textField.event()。
当然,你也可以把事件过滤器安装到QApplication上面,这样就可以过滤所有的事件,已获得更大的控制权。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会降低事件分发的效率。
如果一个组件安装了多个过滤器,则最后一个安装的会最先调用,类似于堆栈的行为。
注意,如果你在事件过滤器中delete了某个接收组件,务必将返回值设为true。否则,Qt还是会将事件分发给这个接收组件,从而导致程序崩溃。
事件过滤器和被安装的组件必须在同一线程,否则,过滤器不起作用。另外,如果在install之后,这两个组件到了不同的线程,那么,只有等到二者重新回到同一线程的时候过滤器才会有效。
事件的调用最终都会调用QCoreApplication的notify()函数,因此,最大的控制权实际上是重写QCoreApplication的notify()函数。由此可以看出,Qt的事件处理实际上是分层五个层次:重定义事件处理函数,重定义event()函数,为单个组件安装事件过滤器,为QApplication安装事件过滤器,重定义QCoreApplication的notify()函数。这几个层次的控制权是逐层增大的。
关于事件处理 另外参看
http://blog.csdn.net/xie376450483/archive/2010/08/18/5821970.aspx
参考:http://blog.csdn.net/seanyxie/article/details/593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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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findumars/p/4746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