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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要比P2P有更广阔的钱景。不仅打通了资金的通道,更打通了人心的通道。
在众筹模式中,喜不喜欢这个项目,想不想让他做大,已经不是单看收益率这么一件事了。
罗胖,喜欢你的产品,相信你的人品。
阿里,百度,我和我爱的东西,电影,音乐,明星,
娱乐宝,是先为这个产品打了个免费的广告,在后在将未来的消费者转化为当下的投资者,并且通过互联网的人际关系,让更多的人走进电影院,可以说是一箭N雕啊。
更重要的是,潜在观众“用钱投票”还是一种精准度极高的市场调查,为将来影视业的大数据创作提供了基础。
通过你一次次的投资行为所留下的大数据,他们就能分析出你这样年龄、收入、性格、性别的人,喜欢哪位明星,哪些类型的电影,这样今后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知道我这种电影的目标受众是谁,潜在票房有多高。
而随着众筹试验的深入,未来在商业电影市场,迟早还会出现通过众筹,千万屌丝投票决定把哪部小说改编成电影,投票决定这部电影谁来导演,谁来做男女主角。这种完全众筹出来的影视项目,它在开拍之前就已经获得了充分的市场认可,票房飘红还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吗?
这一部电影,导演,剧本,演员,都是你选得,你喜欢的。
你和其他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你们的心通过众筹连接在了一起……这时,你内心会产生何等强烈的参与感、成就感和满足感啊!
喜欢就会放肆,爱就要更放肆。
结果我们发现许多众筹起来的店铺开张时梦想迎风起航,一众投资人热血沸腾,但很快就遭遇经营不善、股东们众口难调的局面。说到底,这种创业型众筹本质上就是一种低门槛的创业风险投资。互联网改变了资金筹集的方式,却丝毫没有减少创业过程中要面临的风险!
除了经营上的风险外,众筹融资还存在法律风险。主要是目前我国尚未对众筹这种融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众筹与非法集资往往一墙之隔。更严重的是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也就是如何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因为众筹经常采用股份代持模式,就是我明明有众筹公司的股份,但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没有把我的名字写在股东名册上,成了隐名股东,然后我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帮我代持。这种模式下,就有可能出现代持人未经你同意,擅自转让你的股权或转移公司资产。
总之,对众筹来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如果你对创业型众筹感兴趣,还请三思而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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