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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七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定义:系统中的每一个类都应该只有一个职责
好处:高内聚,低耦合
2,开闭原则OCP
定义: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好处:适应性和灵活性,稳定性和延续性,可复用性与可维护性
3,里氏替换原则LSP
定义: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换,且不影响功能
4,依赖倒置原则DIP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好处:提高成程序的稳定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
5,接口隔离原则ISP
定义: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
好处:不强迫新功能实现不需要的办法
6,迪米特原则LOP
定义: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
好处:降低耦合
缺点:通信效率降低,产生大量的中介类
7,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ARP
定义:优先使用组合,使系统更灵活,其次才考虑继承,达到复用的目的
好处:组合复用所需要的依赖较少
组合复用可以在运行时间内动态进行
缺点: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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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kxbk/p/4794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