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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课程辅导书《构建之法》可以知道,程序的代码规范常指代码风格规范和代码设计规范两个方面,其中:代码风格规范包括(缩进,行宽,括号,断行与空白行,分行,命名,下划线,大小写,注释这几个部分),而代码设计规范包括(函数设计,使用goto,错误处理,类设计等),制定代码规范是合作编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对于增强结对编程效率,提高代码可读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对以下观点作出回应
反对,首先规范化代码风格已经不再是一件消耗时间的事情了,程序员开发时仍可以通过indent和uncrustify这类工具批量规范化代码风格,代码设计风格也可以通过结对编程中的复审工作统一处理,相比较适应规范,适应不同的编程风格往往会消耗大家更多的时间,而且制定代码规范往往是一个团队协商的过程,与官僚主义无关
支持,但仅限于某些情况,比如个人项目,或者自己的规范原则新颖简洁,能够得到团队的一致认可,极端一点的,也有自己开发一门语言这样的先例,由开创者精神是好的,但应尽量避免过多约束其他团队成员以免降低工作效率和工资
高中政治题常说的“该观点不合理,正确的地方如下..不妥的地方如下..“就是用来描述这种观点的,诚然定死规范是不合适的,编程过程中难免有一些个人习惯问题,太严苛的话,代码规范造成的个人工作效率降低现象就会比较明显,所以不能强求一律,应在了解团队成员编程风格的基础上灵活制定,这是这句话正确的地方;应该允许很多例外,这个就不太妥当了,例外可以有,但是过多的话就与制定代码规范的最初想法相悖了,所以关健在于把握代码规范的严格程度,既不能太紧也不宜太松。要多在团队内部进行协商沟通,才可以制定出一个好的,大家都能接受的合理的代码规范。
反对,这句话充分暴露出说话人有多么不擅长制定编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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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kibbon/p/4847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