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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当时有20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公约”。1906年有27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24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192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1932年70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现有191个成员国和700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常驻代表。ITU使用六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 ITU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参加ITU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CCITT和CCIR在ITU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如果CCITT和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电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客观要求。1993年3月1日ITU第一次世界电信标准大会(WTSC-93)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隆重召开。这是继1992年12月ITU全权代表大会之后的又一次重要大会。ITU的改革首先从机构上进行,对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CCIR、IFRB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部门(TSS,即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RS,即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TDS,即ITU-D)。这在ITU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ITU新机构的诞生
FCC
FCC全称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直接对国会负责,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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