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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应规定学生在教学活动结束后能表现出什么样的学业行为,并限定学生学习过程中知识、技能的获得和情感态度发展的层次、范围、方式及变化效果的量度。对每节课教学目标的准确表述,可以充分发挥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向、评估和激励作用。表述教学目标时一般要慎重考虑以下四个因素。
1.行为主体。根据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编写教学目标时,无论是一般的行为目标或是具体的行为目标,在描写时都应写成学生的学习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一般不用来描述教师的教学程序或活动的安排,如“使学生……”“让学生……”“提高学生……”及“培养学生……”等描述,而用“能认出……”“能解释……”“能设计……”“能写出……”“对……作出评价”或“根据……对……进行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2.行为动词。根据《生物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具体目标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而传统应用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几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无法检验。而“认出”“说出”“描述”“解释”“说明”“分析”“评价”“模仿”“参与”“讨论”“交流”“认同”“拒绝”等词则是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的行为动词。《生物课程标准》第44页在“学习目标的说明”中列出了一些常用的知识性目标动词、技能性目标动词及情感性目标动词,可作为生物教师备课时的参考。
3.行为条件。有时需要表明学生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用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合作学习小组的讨论,制定……”“通过自行设计小实验,体验……”等。
4.表现程度。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生学习的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能准确无误地说出……”“详细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
上述教学目标表述包括的“四要素”是由行为观的代表马杰(R.F.Mager)提出的“三要素”发展来的,又称为ABCD表述法。它们的含义是:A即“行为主体”(audience),意为学习者,就是目标表述句中的主语。B即“行为”(behaviour),即学习者应做什么,目标表述句中的谓语和宾语。C即“条件”(conditions),意为上述行为在什么条件下产生。D即“程度”(degree),即上述行为的标准。例如,一个运用ABCD方法表述的教学目标例句:“通过学习昆虫的形态特点后,学生能以90%的准确度,从书上的图中辨认出哪些是昆虫。”其中,行为主体是“学生”,行为是“辨认昆虫”,条件是“在本课课本的图中”,标准是“达到90%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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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
这种方法包含了四个要素:教学对象、行为、条件和标准。
⑴ 教学对象
学习目标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写的,所以描述学习目标时应指明特定的教学对象。有时候如果教学对象已经明确了,就可以从目标中省去这个要素。
⑵ 行为
行为是学习目标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它表明学生经过学习以后能做什么和应该达到的能力水平,这样教师才能从学生的行为变化中了解到学习目标是否已经实现了。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来描述行为,其中动词是一个行为动词,它表明了学习的类型,而宾语则说明某一学科的具体学习内容。
针对不同的学习领域及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有一些可供教师参考选用的动词。比如,在编写认知学习领域的目标时,可以选用下面的动词:
① 知识:说出……名称、列举、选择、背诵、辩认、回忆、描述、指出、说明等;
② 领会:分类、叙述、解释、选择、区别、归纳、举例说明、改写等; ③ 应用:运用、计算、改变、解释、解答、说明、证明、利用、列举等; ④ 分析:分类、比较、对照、区别、检查、指出、评论、猜测、举例说明、图示、计算等; ⑤ 综合:编写、设计、提出、排列、组合、建立、形成、重写、归纳、总结等; ⑥ 评价:鉴别、讨论、选择、对比、比较、评价、判断、总结、证明等。 而在编写情感学习领域的目标时,则可以选用下面这些动词:
① 注意:知道、看出、注意、选择、接受等;
② 反应:陈述、回答、完成、选择、列举、遵守、称赞、表现、帮助等; ③ 价值判断:接受、承认、参加、完成、决定、影响、区别、解释、评价等; ④ 组织:讨论、组织、判断、确定、选择、比较、定义、权衡、系统阐述、决定等; ⑤ 价值体系个性化:改变、接受、判断、拒绝、相信、解决、要求、抵制等。 编写行为的具体方法是:首先根据前面讲过的学习目标分类方法,结合学科内容分成不同类别的学习目标,然后从上面提供的动词中选择出合适的行为动词,最后再把学科内容作为动宾结构中的宾语就可以了。例如:
学习内容是“解释物体的热胀冷缩现象”,要求学生能够举出一两个例子,说明人们在生活中怎样预防热胀冷缩现象带来的损害。这是一个认知学习领域的目标,其目标层次是应用,所以应该从“应用”一行中查找动词,比如使用“列举”这个词,这样“行为”就可以被描写成“列举生活中的一至两个例子,说明人们怎样预防热胀冷缩现象带来的损害。” ⑶ 条件
这个要素说明了上述行为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产生的,所以在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时,也应以这个条件来衡量。
条件一般包括下列因素:环境、设备、时间、信息以及同学或老师等有关人的因素。比如,“在30秒内完成10个仰卧起坐。”就规定了完成仰卧起坐的具体时间;再比如,“查字典,翻译下面的英语短文。”就考虑了信息方面的因素。 ⑷ 标准
这个要素表明了行为合格的最低要求,教师可以用它不定期衡量学生的行为是否合格,学生也能够以此来检查自己的行为与学习目标之间是否还有差距。
“在20分钟内,完成一篇看图写话练习。”这个标准表明了行为的速度; “在吹奏竖笛的考试中,如果出现两处以上的错误,就为不合格。”这个标准规定了行为的准确性。 以上两个标准都采用了定量表示法,在这种方法中除了可以使用数字外,也可以采用百分比来表示。除此之外,标准还可以用定性的方法,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来表示。
标准是对每一个学生的行为质量的最起码的要求,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师所要达到的教学效果。但是在编写学习目标时,一定要从学生的行为出发,而不能以教师的教学行为为标准。
当我们把四个要素综合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写出一个完整的学习目标了: “初中二年级上学期的学生(教学对象),能在5分钟内(条件),完成10道因式分解题(行为),准确率达95%(标准)。” 其实采用ABCD法,并不意味着四个要素必须一应俱全。其中只有行为要素不能省略,而其他三个要素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省略。
有时学习目标中的条件与标准是很难区分的,如上例中的“在5分钟内”既可以看成是表明时间限制的条件,又可以理解为表明行为速度的标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不去细分它到底是条件还是标准,而是应该考虑学习目标是否能够用来指导教学及其评价。
(附)怎样用内外结合的表述方法编写教学目标
如果学生经过学习后能力的改变能反映到学生的行为中来,我们就可以观察到,用ABCD法描述是非常适合的;但有些变化却不能反映到行为中来,对于这一部分变化可以采用内外结合的表述方法来描述。
用这种方法陈述的学习目标由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一般学习目标,用一个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内部变化,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等; 第二部分为具体学习目标,列出具体行为样例,即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能反映内在心理变化的外显行为。 例如,学习目标是“培养学生关心班集体的态度。”态度本身是无法观察的,但是通过列举一些学生的具体行为变化术可以反映出他们的态度是否已经改变,学习结果也就能够观察出来了。上面这个学习目标可以这样来描述: 内部心理描述: 具有关心班集体的态度。 行为样例: 认真做值日; 主动做对班集体有益的事情; 积极参加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在年级或全校的各项比赛中,积极为自己的班级争取好成绩。 又如,学习目标是“理解议论文写作中的类比法。”就可以这样描述: 内部心理描述: 理解议论文写作中的类比法。 行为样例: 用自己的话解释运用类比的条件; 在课文中找出运用类比法阐明论点的句子; 对提供的含有类比法和喻证法的课文,能指出包含了类比法的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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