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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基本原则(一)------单一职能原则

时间:2014-07-21 11:12:12      阅读:230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re   代码   c   应用   设计   res   



一、定义

单一职责原则(SRP),英文全称是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该原则的思想是:系统中的每一个类都应该只有一个单独的职责,而所有类所关注的就是自身职责的完成。

SRP中,把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如果你能想到多个原因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二、好处

其实单一职责原则的意思就是开发人员经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

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这些职责就耦合在了一起,当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它的职责。另外,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会影响复用性,我们可能只需要复用该类的某一个职责,但这个职责跟其它职责耦合在了一起,很难分离出来。

单一职责原则简单而直观,但在实际应用中很难实现。SRP中,把职责定义为“变化的原因”,这里说的“变化的原因”,只有实际发生时才有意义。可能预测到 会有多个原因引起这个类的变化,但rug仅仅是预测,并没有真的发生,这个类仍可看做具有单一职责,不需要分离职责。如果分离,会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

单一职责原则的尺度如何掌握,是不是应该百分之百的做到呢?原则还是需求导向,即需求决定设计。实际操作中,类设计时的职责划分和类粒度的确定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需要设计者经验的积累和对需求的仔细分析。



三、总结

众所周知,面向对象编程语言可以提高程序的封装性、复用性、可维护性,但仅仅是“可以”。能不能实现OOPL的这些优点,要看具体怎么做。如果一个类的代码非常混乱,各种功能的代码都混在一起,封装性、复用性、可维护性无从谈起。

SRP是所有原则中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一个。运用这个原则,可以提高类的内聚性,有助于充分发挥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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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基本原则(一)------单一职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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