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自2012年4月15日执行15号令,其实对关税征收标准并无大的变动,大多数商品的HG估价和之前的版本一致,甚至电子类商品的进口税还从20%降到了10%。更合理的是,以前要求购物发票或收据上显示某商品和HG估价相当3倍(1/3倍)时,才可申请按实际价格征税,3月28日令这一条更改为2倍(1/2倍)。对于某些买低价值商品的童鞋,这个是个利好。否则你买了瓶爽肤水只花了60人民币,也按HG估价上写的150人民币来征税,就太不合理了。当然,这也要在包裹里有购物发票或收据可参考,并且报关公司愿意提醒HG大人按小票的实际价格收税的情况下。怕就怕包裹里虽然留了小票,但报关公司不知道或者嫌麻烦,直接按HG估价报关了事。这次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是清关方式。
科普一下,我国非文件类进口主要有4种清关方式(文件类的统一为KJ1方式):1、KJ2方式申报(适用于:应缴关税在50人民币以下的货物<所为货物,就是HG认为包裹里的数量已经超出自用范围,属于货物而不是自用物品了>和HG规定准以免税的货样、广告品);2、KJ3方式申报(适用于: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3、个人物品申报(适用于:合理自用的范围之内的商品);4、D类正式报关方式申报。KJ2、KJ3和D类报关的货物,均需通过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提供正本代理报关委托书和HG注册十位代码。使用KJ2/KJ3方式集中报关征税的方式无法提供正本税单及对外付汇用报关单。只要包裹里的商品不太多,HG认为在合理的自用范围内,一般大家走的就是第3种:个人物品申报。
需要说清楚的一点是,不管你是走邮政包裹,还是快件包裹,都可以按个人物品来申报的,不存在走快件进来的包裹就必须按照正常报关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HG对于申报个人物品的情况,有专门的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HG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需要填写【参考样本见http://www.docin.com/p-316516913.html】。
HG15号令颁布,非邮政包裹入关,需要按照快件包裹,同样用第3种清关方式:个人物品申报。和邮政包裹不同的是,快件包裹更侧重于个体包裹的清关,被抽查率大。当然,HG抽查可不是免费的,加大抽查率会带来一定成本上的增加,所以转运公司开始把这部分费用嫁接到消费者头上。不管是邮政包裹或者快件包裹,如果被抽查到超出免税额50人民币,都得交税。只是被抽查到的几率大小而已。以后按照快件包裹报关,被抽查到的几率增大,建议童鞋们还是控制好包裹的金额,尽量按照HG限额(1000人民币为上限,包裹内只有1件商品且无法分割的除外。对于应缴税额超过50人民币的包裹,全额征税;包裹超过1000人民币的,退运),合理利用免税额。
HG免税额是50人民币,就是说,按照你的商品金额(一般是按照你的申报价格(美元),乘以上周三中国银行外汇挂牌汇率折成人民币。如果HG觉得你申报的价格不真实,就可能开箱查验)开箱查验后,按照商品的HG估价计算关税(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如果包裹内的购物小票显示商品实际价格与HG估价相差2倍或1/2倍以上,则按实际价格*对应税率(不同商品的税率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相乘出来的应缴税额小于50人民币的,免税!相乘出来的应缴税额大于50人民币的,按照商品的全价(注意不是超过50人民币的部分)缴纳相应的税费。以下以开箱查验为前提,举个栗子:
小A买了价值400元的保健食品,查表后发现保健食品没有固定的HG估价,应按实际购买价格乘以税率10%,应缴税率则为40人民币。就算被HG抽查到,也是免税!
小B以人民币120元买了1瓶爽肤水,且包裹内附有购物小票。查表后发现HG估价中爽肤水定价为150人民币。因为120人民币超过了150人民币的一半75元,所以无法申请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征税,需按照HG估价征税。化妆品税率50%,应缴税率则为75人民币,超过了免税额50人民币,那么他需要按照全部商品价值缴纳75元关税。
小C同样买了1瓶爽肤水,价值人民币60元,且包裹内附有购物小票。虽然查表后发现HG对爽肤水的估价为150元,但是小C提供的购物小票上显示他实际购买的金额不到HG估价的1/2,那么应该按实际金额征税。实际金额60元*化妆品税率50%=30人民币,低于免税额50元,所以小C无需缴纳关税。
和小C同样的情况,小D也买了1瓶价值60元的爽肤水,但包裹内未提供购物小票,HG无法判断爽肤水的实际价格,所以按照HG估价的150元征50%的税,小D需要缴税75元。
小E买了1瓶价值320人民币的爽肤水,且包裹内附有购物小票。本来应该按照HG对爽肤水的估价150人民币来计税,但是HG开箱后发现小票上的真实价格超过HG估价的2倍,则按照真实价格交税。那么小E需要缴纳320人民币*化妆品税率50%=160人民币,而不是HG估价的150元*50%=75人民币。
所以原则是,低价值的商品(特别是价格低于HG估价1/2的)建议保留小票;高价值的商品(特别是高于HG估价2倍的商品)建议扔掉小票。不过太大牌的一线品牌包包什么的,HG一看就知道肯定超额的商品,就算没有小票,会自有一套估价方法的。
以上的前提是你的包裹里商品数量合理,HG认为是自用的情况下。
再比如,小F买了蜂蜜,40人民币1瓶,一共12瓶,总价480人民币。按照食品税率10%计算应交税48元,虽然在免税额50元的范围内,但是HG很可能会认为一下子买12瓶已经超出合理自用数量,直接让你按货物报关,不允许按个人物品报关。这样子就很麻烦了。个人建议完全相同的东西不要买超过3件比较安全,特别是从X光机里一眼就能看出完全是一样的商品(容量和外形都完全一样,特别是比较大的商品,X光机一过就看的清清楚楚),极易导致HG开包查验。
当然,只是个理论上的栗子,我估计实际当中如果你只买了1瓶爽肤水,HG看都不会看你的包裹一眼就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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