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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基本原则总结
1.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能够扩展,可是不可改动。意思是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3.依赖转换原则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4.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可以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识原则
迪米特法则(LoD),假设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假设当中一个类须要调用还有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能够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6.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原文出处: http://blog.csdn.net/chr2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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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bhlsheji/p/5315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