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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重读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沙威才是悲惨世界中最悲惨之人物。
冉阿让不是,纵然他有十几年牢狱之灾,在警察的追踪之下到处藏匿,从顶尖富翁沦为超级穷光蛋,但他不是。他是一个不公正世界中被不公正对待的人物,他是第一男主角,但他不断进行自我救赎。他总是给自己一个存在于世上,有意义的理由。他做有意义的事,做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无论这事有多蠢(像是自己报告自己是罪犯,救了死对头沙威,以及隐瞒自己是救人英雄的事实)。无论周围的人有多不理解他,他是一个法国大革命时代的许三多。
这种现实中不存在的,有着自我人格修复能力的傻瓜蛋,只是旁人眼中的傻瓜蛋,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是有着明确的人生追求的,他所有的自我牺牲都是值得的,他自觉得内心是丰满的。因此他是个英雄,他是构筑“经典名著”的经典部分,他是那个年代妄图塑造我们完美人格的社会,学校和家庭所树立的标准偶像。
柯赛特和马吕斯当然也不是悲惨人物,他们算得上是幸运儿中的幸运儿,马吕斯出身高贵,不但有贵族血统,还有革命烈士的热血,作者虽然让他一度沦落,可是他同学气质仍然高雅,爱情纯真,连吻一下为他而死的女人尸体的额头,都联想到是不是冒犯了未婚妻,更不用说还娶了一个漂亮的富婆。柯赛特幼时受了点苦,但是成长中一路备受呵护,最后求仁得仁,公园里都可以钓到金龟婿,自己还变得腰缠万贯。
芳汀或者算是悲惨,但她那种悲惨,更多是被迫的,是可以得到所有人宽恕和谅解的。那个时代看小说的人,不知多少为她哭。但她的悲惨老实说也是自己笨的缘故,年轻的时候轻易相信一个花花公子,生了孩子轻易托付给不值得的人,还随便为了那不值得信任的托付人,付出最惨烈的代价。而她一生怨恨的,恰恰是给了她最多帮助的人,恰恰是那个一诺千金的人。
没有人同情沙威,他是屠杀者,刽子手,貌似是悲惨世界的缔造者。但他做错了什么,他是一个超越了平均水平的优秀警察。他记得每一个罪犯的脸,他有耐心地持久追踪罪犯,他从不动用私人感情,他雷厉风行,追捕罪犯时计谋百出,他牢牢地遵守着警察的天职。
照一个标准的法制社会的观点来看,他是没有错的。无论疑犯有多么的无辜,警察就是要将疑犯缉拿归案的,是否有罪,那是其它法律部门的责任。另外,一个国家机器的受雇者,则必须要十分地四肢发呆却头脑简单,严格地执行上方的命令,最好不要有自己是想法。如果他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沙威同学怎么也当选个“人民的好警察”,“新长征突击手”“警察标兵”啥的。
本来,沙威活得好好的,本职工作干得不赖,精神生活也很丰满,他也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无论周围人是赞扬,还是唾弃。结果,好好的一个人被冉阿让给毁了。
冉阿让救了他,放了他,冉阿让还自首归案,沙威坚持了几十年的准则突然受到了冲击。书里面没有描写太多,但显而易见的是,沙威对自己过去的信仰产生了怀疑,他甚至采用世人的目光,觉得自己是个大坏蛋。他痛苦,他难过,他彻夜辗转,他终于受不了良心的煎熬,跳河自杀了。
恐怕这才是一个悲惨的世界吧?人人无法在大环境里保持自己小小的愿望,冉阿让平静生活的愿望,沙威恪尽职守的愿望。你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所强加给你的种种标准,“我是不是个罪犯”“我是不是个坏人”“我是不是个loser”。
沙威的道德感一定很强,不然他不会受此折磨,我做了坏事就从不受折磨,我总是自我安慰说,我又不是天使,我又不是仙女。而且我也总是怀疑大家说对的事情。
如果我是沙威,我会一直当个好警察,做一个头大无脑的好警察,抓点坏人,喝点小酒,耍个小流氓。我会给自己强迫洗脑说,我不做老好人,做老好人没意义。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如果可以选择,谁不想一直做最坚强的沙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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