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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阿飞

时间:2016-05-06 13:05:10      阅读:222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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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阿飞
介城浩


技术分享


当飞机划过跑道,停在这座地处沙漠边缘的城市的时候,我意识到,所有关于童年的过往即将画上句点,虽然这一年,我已经25岁。

阿飞的婚礼将在第二天中午举行,走出航站楼的时候,盛夏的烈日正炙烤着大地,我搭上了最近的一班机场大巴。距离婚礼还有一段时间,我在市中心广场下了车,在背脊山底找到了一家书店。书店很小,但很精致,我在书架前徘徊了许久,挑选了两本书,有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挑这两本书其实没有特殊的用意,只是碰巧遇见了,又碰巧喜欢。走出书店的时候,我突然想到,阿飞好像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书,学习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但又能怎么样呢,我莞尔一笑。

来到二爸家时,家里正一片热闹的景象,来了好多亲戚,有熟悉的有不熟悉的,都在忙碌着为第二天的仪式准备着,卧室客厅餐厅都挤满了前来帮忙的人,唯独没有阿飞。我和几个侄子侄女在沙发边上聊了会儿天,很高兴一个侄女已经快速的融入了大学生活,正如我所期待的那样。后来父亲母亲姐姐妹妹也相继来了,难得一家人在这里相聚,更有说不完的话。

见到阿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了,作为第二天的主角,正忙碌的不可开交。上次见到他好像还是半年多前,健硕的身体黝黑的皮肤,依旧是熟悉的阿飞。简单的交流以后,我就被确认为阿飞的婚礼第一助手,他说从现在到婚礼结束,你都跟着我。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们完全没有商讨过这件事情,我更不觉得突然,一切都那么自然,就像过去的二十多年一样,我一直都跟着他。

虽然婚礼在即,却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准备停当,还有好多东西没有置办。阿飞的婚纱照还靠在墙角,我问他怎么样布局到书房比较合适,他说你看着挂上去就行。我找来助手以最合几何美感的形式完成了这一任务,他很满意,露出了憨厚的笑容。有外地的朋友来参加他的婚礼,阿飞带我去酒店看他们,他向朋友们简单介绍我说,这是我弟。这是我们认识二十五年来,我第一次听到他叫我弟。快到傍晚的时候,我和阿飞出去协调婚车的饰品和婚礼的视频,在开车的间隙,他跟我聊了很多,关于婚礼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期待,也有小小的不快和苦恼,我们这样驱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一直聊着,直至霓虹初上。

晚上约了酒店和司仪进行婚礼彩排,我们匆匆忙忙赶到彩排现场时,嫂嫂已经在那里久等了。现场只有我们几个人,进行了简单的彩排,阿飞在彩排的过程中并不显拘谨,他反复着婚礼中略显繁冗的步骤,生怕漏掉了哪个环节。彩排现场气氛很好,阿飞的脸上写满了期待。

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很多人都睡了,阿飞还是不能闲着,他给好几个人打电话确认每个环节都准备妥当,嫣然一个成熟的男人。我帮阿飞准备好婚礼词和礼服,然后讨论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忙完这一切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第二天八点要出发去接亲,我和阿飞要六点就起来准备。满身疲倦的我们躺在床上,盖着同一块毛巾被,我们又仔细列举了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包括让我随身带好新婚戒指、红包、帮他拿礼服等琐碎的事情。阿飞最后跟我说,明天的婚礼车队他在头车,他让我就坐在他后面的那辆车上,然后我们便陷入了沉默。

虽然很困,我并没有睡意,我看了看阿飞,他静静地背对着我。
我闭上眼睛,恍恍惚惚中,时间被拉回到二十年前。

那时的我们还只是五六岁的孩子,在一个被世人遗忘的小村庄里,度过了被时间风蚀的童年。
这是一个深处黄土高原腹地,被无尽的丘陵沟壑包围的小村庄,隐藏于乌金高原的这个典型的陕北农村,养育了我和我们的父辈们。

记忆里的家乡,是四季分明的。即使是在离开家乡十八年后的今天,依然能清晰的记得在一个个熬过寒冬的春天里,柳树的枝芽似初生的孩子挣脱枯树的束缚,黄土高原荒凉贫瘠的山上终于有了颜色,五颜六色的花朵点缀其间,山涧的小河终于解冻,欢乐地流向低处,一派生的气息。这正是农民们忙碌的季节,山上随处可见俯身劳作的农民,三五成群地打理着自家的农田,偶尔一声清亮的歌声划破天际,一曲信天游便飘荡在大山上空,那副画面永远的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

多年以后再次回到家乡,我常常惊讶于父辈们是靠着怎样的力量,让这无尽的山峦被鲜活的绿色覆盖,他们的伟大在于,永远勤恳、无怨无悔的对待上天馈赠的这片土地,并心怀感恩,这让成年之后的自己对父辈们满怀崇敬。

春的脚步还未走远,热烈的夏就来了。太阳炙热的烘烤着大地,蚊虫开始肆虐,农民们这时都忙着给庄稼浇水、除草,即使在正午十二点,依然可见勤劳的农民在山上劳作,黄土高原农民黝黑厚实的肤色就这样一代代承继了下来。关于夏天,依稀记得母亲在自家院子的柳树下织着毛衣,和邻居们散漫的聊着天,孩子们在旁边的凉席上玩耍,树影斑驳。

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却也是漫野荒凉的开始。农民们在这金秋的季节里,往往是举家出动,各种谷物杂粮像变魔术似得出现在农场上,然后经由分类,存储至各家的仓库中。多年之后回到家乡,站在已经被废弃的那个农场上,仿佛依稀能看见大人们在农场上忙碌的身影,牛羊农具穿插其间,虽然一片嘈杂,却能从言语间听出农民们内心的兴奋,那个时候的农民,是怎样的喜悦啊。往往这个时候会有外面的生意人来到村里,进行着最原始的货物交易。印象比较深的是拿着黑色爆米器的外乡人会在山头摆开阵势,母亲会拿着玉米或大米去排队,在小孩的哄闹声中,嘭地一声将干枯的玉米变成香喷喷的爆米花,那声音至今仍会出现在我的耳畔。关于秋天,还记得和我的侄子侄女们,手执尼龙袋,去山里捡落下的树叶,硕大的树叶填满一袋又一袋,孩子们总会比较谁捡的更多,然后欢笑打闹着拖着战果回家,等待大人的夸奖。至于这树叶捡回去做了什么用途,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秋天过后,黄土高原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便如约而至。树木开始淡出人们的视野,一阵秋风秋雨过后,便露出这黄土高原最原始的面貌,满眼望去,一片荒凉,深冬时候一场大雪过后,整个世界便就是白色的了,蔚为壮观。这是一年中少有的较为清闲的季节,农民们大多会呆在温暖的窑洞里,或做点杂活儿,或简单娱乐。也有少数比较机敏的农民,会在这个时候出去外面的村子或乡上做点小生意,卖点自家的粮食再为家里置办点新奇的玩意儿,比如我的父亲。离开家乡很多年后,有几次回家,站在我家的俭畔上,望着那条从山沟里延伸出的小路,仿佛还能看见父亲骑着摩托车,风尘仆仆的出现在那个转角,孩子们这时便会哄叫着冲向还没来得及停车的父亲…

黄土高原那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了,而温暖的春天还远远没有到来…

就在这样四季交替的轮回中,阿飞和我先后间隔两个月降生到了这片深厚的土地。

我们两家坐落在同一个山包上,二爸家在山顶的位置,我家在半山腰的位置。这样的地理格局似乎注定了阿飞爬坡越墙的本领,因为自打会走路起,阿飞便不厌其烦的往返于山顶与山腰。他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会经常爬下不算陡峭的小土山,在穿过树枝和杂草后灰头土脸的拿着好吃的给我吃,也会偷偷地跑来我家看电视。阿飞似乎天生就有调皮的基因,小小年纪的他在不大的村子里到处闯祸,甚至连乖顺的我都跟着他一起捣蛋起来。

我的母亲渐渐会提醒我不要跟着他乱来,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只要看到阿飞就会兴奋,不管他叫我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答应。我们就这样成为了不可分割的好兄弟,虽然事实上我们真的是兄弟。

小时候阿飞的调皮几乎名扬全村,他似乎是一刻都坐不住,总想做点什么,家里能动的东西几乎被他摔了个遍,据我的母亲说,阿飞没事儿的时候就挂在他家门口的那颗树上,偶尔会向山下的我喊话…

可能是因为我不具备好动的基因,在家人亲戚的眼中我是个小乖乖,但是在和阿飞在一起的时候,我爱玩儿的天性也被悄悄地释放出来。有一年秋天,我们俩在背山上挖了个小洞烤鸡蛋吃时,一阵风把火星吹到边上的草垛上,瞬间火势就起来了,我依稀记得我和阿飞刚开始还在不大的火苗上踩了几脚,试图熄灭它,在尝试无效后,阿飞拉起我的手喊了一声:快跑!三妈家成片的草垛就这样被火海包围,几乎半座山都起火了,我不记得那场大火是被怎么扑灭的,只记得当时被吓坏了,我的母亲在后面追着要揍我,我一路狂奔最后藏到一个放着破瓮的洞里,最后还是被拿着铁锹的母亲揪了出来。阿飞更不用说,回家更是被一顿好打。

这件事让我和阿飞在村子里着实火了一把,大家似乎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以后得防着这两个捣蛋鬼。以至于多少年后,每次三妈见到我们俩必提起那次起火事件,那把火烧灭了三妈家一年劳作的成果,当然三妈也已经从最初的抱怨变成了关于成长的感叹。

后来长大一些以后,我还从母亲口中听说了几件阿飞的“光荣事迹”。有一次阿飞问我二妈要个什么东西,二妈没给买,气急之下,阿飞竟一头把一米多高装满水的水瓮撞的稀巴烂,这件事情的直接影响就是,阿飞后来经常会不定期的头疼,我们分析极有可能就是那次撞击导致的。还有一次,是在我们姐姐结婚的时候,阿飞向用来招待客人的活了面的盆里撒了一泡尿…

阿飞的“劣迹斑斑”让他在小时候就被冠上了调皮鬼的称号,而这个称号还伴随了阿飞后来很多年。

我和阿飞就这样几乎是在黄土高原的丘壑中摸爬滚打地渐渐长大了。我们在这个满载童年记忆的小村庄里生活了八九年,一起无忧无虑的玩耍,一起闯祸,一起成长。那个时候村子里还很热闹,农民主要以土地为生,我曾在那里感受过最真实的友情和亲情。然而,二十世纪末,当市场经济的浪潮缓缓席卷了陕北广大的农村地区时,年轻的有闯劲的农民们便相继离开了那个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父辈们的家乡。阿飞跟随二爸他们去了大山外面的镇子,我被父亲带到了更远的县城。

这之后,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很少了。

虽然镇子到县城不过十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但是在那个交通远没有今天便捷的当时,我和阿飞也只能在放寒暑假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

我们各自在当地的学校上了小学,即使见面次数骤减,但每个寒暑假我们几乎都会见面。在成为学生以后,我渐渐的收了心,成了大家眼中的好学生,成绩好还很听话,而阿飞却在“恶劣”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记得当时对放假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又可以见到阿飞了。因为他总会带来新奇的东西,总会带我吃各种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小吃,总会带我去我从来都没去过的地方。我经常会趁父亲去二爸家聊生意的时候跟他去镇子上,然后就会跟着阿飞野一把,连晚上睡觉都不跟父亲睡,我一直是跟阿飞睡的。阿飞知道我喜欢吃小吃,就带我几乎吃遍了镇子上的美食,当时二爸家住在镇子上的一个商品市场里,最令我难忘的就是市场门口的煎饼摊和小笼包,那是我只有在假期才能尝到的美味。

由于阿飞当时极度厌恶学习,总和学校的一帮小混混在一起,打架斗殴也是常有的事情,阿飞的恶名很快在镇子的市场里传播开来。二爸二妈为阿飞操碎了心,对他打骂也是经常有的事情,这更反过来刺激了阿飞,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记得有一年假期我去二爸家,不记得二爸是因为什么事情惹恼了阿飞,他一拳打碎了窗户的玻璃,玻璃渣子扎入了皮肤,鲜血直流。那是我见到的印象比较深的一次,而据二妈后来讲,阿飞的劣迹远不止这些。

阿飞对很多人发过脾气,甚至所有的家人都和他打过架,但我印象里我们认识的二十多年里,他从来没有对我发过脾气,甚至连对我不耐烦都几乎没有过。

为了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初中的时候,二爸把阿飞送到了更远的邻县的一所全封闭中学里,本意是想让这个“逆子”能回心转意,然而这所管理超严的学校也对阿飞无可奈何。

上帝存在每一个人的体内,所以爱自己就是爱上帝,当正确的时机到来时,人灵里的上帝属性将被唤醒。

阿飞体内埋藏极深的上帝属性终于在一个恰当的时刻被唤醒了。

那时候我去了更远的省城读高中,二爸在无奈的认识到阿飞可能真的不是一块读书的料之后,几经周折,将阿飞送进了军营。而这一决定,彻底的改变了阿飞的一生。

阿飞去部队当兵了,这个消息包含了多少二爸二妈的心酸和痛楚,我不得而知,我当时最直接感受是,阿飞要离我更远了。

果然,阿飞去了在当时看来很远的京城,在那里,他度过了两年的军旅生涯。阿飞在那里学会了开车,认识了很多战友,还参加了奥运会安保,这期间我们的联系很少,我只记得曾见到一张阿飞拿着冲锋枪的照片,非常精神,像一名真正的士兵。

再次见到阿飞已经是他转业回来以后的事情了。我无法想象,事实上所有认识他的人都无法想象,眼前的这个阿飞,还是不是两年多前那个飞扬跋扈的阿飞。他变的彬彬有礼,对家人异常的关爱,自己会抢着活儿干,对长辈尊敬有加,这种判若两人的变化让我们所有人都极其的震撼。每一个再次见到阿飞的人,都会惊叹,阿飞真的变了。市场里的人再提起阿飞的时候,再不是当初提起那个小混混时的厌恶,而是发自内心的感叹,他们会拉着阿飞笑着跟他讲他曾经在这里干过的荒唐事,而阿飞会认真的听着,面露羞愧。

我曾经听过,一个人的本性在某一个固定的时刻形成后,就很难再改变了,但因为阿飞,我改变了这一看法。

重生之后的阿飞,开始积极迎接转业后的生活,他开始非常努力,甚至小有成就。阿飞甚至培养起了很多爱好,他热爱骑行,曾经骑车到过拉萨;他喜欢摄影,买了单反,还自学了后期处理;他甚至开始读书,喜欢读各种类型的书,后来每次见了我都要跟我探讨相关的内容。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去了更加遥远的东北,我和阿飞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但我每次从父亲母亲口中听说阿飞的消息,大都是阿飞现在多么的努力,甚至有家人开始觉得阿飞是一个真正优秀的年轻人。

大二那年,我回家路过省城,我父亲刚好在省城买了一辆车,让阿飞来取,当时这个才二十岁的阿飞竟然真的驱车六百多公里将车开回了家,我就一直坐在副驾驶上跟他聊天,我从未担心途中会出意外,后来想想,这可能就是我对阿飞多年来深入骨髓的信任。

后来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总要跟在阿飞后面,因为他会毫无保留的保护我,他真的会像一个哥哥对弟弟一样,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弱小的我。

阿飞曾经不可一世,曾经濒临深渊,但一直以来,他都在保护我。

人生就是由期待、失望、惊喜、开心、难过、悲伤组成的,我接受带给我的每一次感受,去理解并勇敢面对。我希望自己一直保持一颗好奇心,越来越感恩和善良,保持一颗童心,变得更加勇敢和优秀。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有能力去保护好自己,守护好我所爱的人。

一阵清脆的闹铃,吵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我们。

阿飞匆忙起床,准备迎接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我怔怔地躺在床上,整理了混乱的思绪,便也匆匆起来帮阿飞准备婚礼的事项。

接亲的过程中,我始终坐在阿飞后面的一辆婚车上,我我隐约能看见阿飞的背影,那样的厚实,还和当年的一样。

在婚礼现场,当音乐响起,当全场屏息,当阿飞单膝跪地向妻子戴上戒指时,阿飞哭了,哽咽的一度一句话也说不上来。那一刻,他心中的不易,和嫂嫂的坚持,一并迸发出来,他们紧紧的相拥,彼此只有沉默,现场的每一个人都被感染,我看到好多人在流泪。

我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在看到阿飞哭了的时候,眼泪便不停地在眼眶中打转,我明白他的辛苦和不易,我记得我当时打开朋友圈,写了一句话:那个我跟了25年的阿飞结婚了,再不能当你的跟屁虫了,哥,新婚快乐。

这也是我第一次叫阿飞哥。

婚礼后,我没有跟阿飞讲太多,便回了县城的家。在路过那个留下我和阿飞无数回忆的小镇子时,我下了车,来到那个已经破败的市场口,那里依旧摆着小吃的桌椅,却少了那些善良的小贩。

What you came to find isn’t there. What was yours is gone.

我转过身,恰巧看到两个小男孩儿从我身边经过,一个拉着一个的小手,蹦跳着消失在市场深处…


我与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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