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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结
这一周正式开始了JavaOO的学习,使我们从面向过程跳转到了面向对象,主要学习了三章内容,分别是第四章:类、对象和包,第五章:对象的行为,第七章继承,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在第四章中我们先对类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义,类是一种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集合,也就是说类是对象的集合,并且对象是类的实例。接着学习了如何去编写一个类,并且用new关键字去实例化一个对象,再向类中添加成员变量和方法,所谓成员变量就是对象的属性,方法则是对象的行为。成员变量包括:访问修饰符、数据类型和成员变量名称,方法包括:访问修饰符、返回值类型、方法名称和参数列表。一切准备好后就要访问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了,此时就要用到点运算符来访问,还有一点是如果一个类的方法要访问该类本身的成员变量或其它方法,就应该使用this引用,学习完本章后设计了一个音像租赁商店来巩固练习当日的知识点。
其次,在第五章中的方法调用之前,有一个关键的概念,就是方法调用栈,这能够帮助我们很有效的理解一个方法被调用后所要执行的程序流程,然后在调用方法中,我们知道了一个方法在执行中会有三种情况:方法返回一个值、方法不返回一个值和方法抛出一个异常给调用者。接着在方法签名中学习到了签名包含:访问修饰符、可选修饰符、返回值、方法名、形式参数列表和抛出的异常列表,其中形式参数列表用于声明传递到方法中的数据的类型,而实际参数就是传递给形式参数的数据,在方法调用中会发生按值调用,也是一个复制数据的过程。最为重要的就是方法重载和构造器,当一个类有多个同名但是有不同参数列表的方法就是方法重载,并且方法重载和返回值的类型无关。而构造器的用途是当对象实例化时,初始化对象中的成员变量,构造器要求名称必须与类名相同,且不能声明返回值,也不能反回void,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器时,则应用方法重载的规则,是每个构造器都有一个唯一的形式参数列表,用于与其它构造器相区别。当我们给类中没有添加构造器时,JVM会自动为该类添加一个无惨构造器,虽然没有任何执行语句,如果我们已经向该类中添加了构造器,则编译器就不会添加无参构造器。在构造器的使用中为了避免大量的重复代码,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来调用同一个类中的其它构造器。
再次,在第七章的继承中,知道了子类是对父类的扩展,而且子类继承父类时,会继承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并且能添加自己独有的属性和方法,而子类也可以被其它类所继承,从而变为父类,所以Java中继承只能是单一继承,即一个类不能同时继承多个类,若想要继承多个类,只能用传递继承法来实现,但是所有的类都是object的子类。接着有方法的重写,即子类重写了从父类继承过来的方法,但是得注意,方法的重写要求方法名、参数类型和参数个数必须与父类相同,返回值类型可以缩小,不可以扩大,缩小时只能缩小到它的子类。最后学习了super关键字和final关键字,当子类想要给继承的方法添加行为,但是不是完全替换父类的方法就用super关键字;final关键字包括final类和final方法,一个类可以用final声明为最终类,最终类不能有子类,一个方法可以用final声明为最终的方法,最终方法不能被重写。
以上就是本周学习情况的详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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