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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个人笔记与习题解答,相信有很多错误
这一章全是各种逻辑推理,看完以后确实对集合论有了一定了解,了解了一些推理过程。习题也真多,所以分成1-3和4-6。
定义3.4.1
为什么根据替换公理,f(S)是明确定义了的
替换公理中,定义P(x,y)为
如何根据分类公理来定义f(S)
分类公理中,定义f(S)为
为什么
例3.4.5的为什么
等号左边等于{2}!={1,2,3}
例3.4.6的为什么
等号左边等于{-2,-1,0,1,2}!={-1,0,1,2}
注3.4.7说得对于双射的两种定义逆函数的方式见习题的说明:
V在
V在f下的逆象
3.10幂集公理元素数量为
为什么指标集是空的则集合为空?
因为没有任何集族
3.4.1
V在
V在f下的逆象
3.4.2
3.4.3
根据3.4.1象的定义证明
3.4.4
3.4.5如果f是满射,则对于每一个
如果对于每个
后面的证明类似。
3.4.6
设
根据幂集公理,
3.4.7
根据3.4.6,所有X的子集构成一个集合A,所有Y的自己构成一个集合B,对于A中任意一个元素x,B中任意一个元素y,x和y都是集合,根据幂集公理,x为定义域,y为值域构成的所有函数构成一个集合C,同样根据幂集公理,所有x和y为元素的集合也可以组成集合(这个如果推理起来感觉比较麻烦,比如3.5.1,如果能用笛卡尔乘积就简单些),记为D。这样,对于D中某个元素,即某个确定的的x和y,利用替换公理可以将其替换为C中的元素,再对D运用并公理,得到的函数集合就是从X到Y的全体部分函数组成的集合。
3.4.8 并公理和双元素集公理蕴含双并公理
考虑两个集合A和B,根据双元素集公理,存在集合S={A, B},
对S使用并公理,则
3.4.9
等号两边都等于
3.4.10
3.4.11
第一个等式两边集合的元素都满足:属于X,但不属于任何
第二个等式两边集合的元素都满足:属于X,但不属于某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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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blog.csdn.net/buck84/article/details/5134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