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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oice of ...》和灿星解约,因版权闹上了法院。现在的关键有二:
1.《中国好声音》的商标属于谁?
2.新版好声音是不是《The Voice of ...》的盗版或翻版?
第一个问题,《中国好声音》的商标属于浙江卫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The Voice of ...》认为商标属于他,有商标法及登记在那里,没什么好争的。其实,我更建议改个名字:《唱响中国,Sing China》。至于《The Voice of ...》要用《中国好声音》这个商标,简单,卖给他就可以了。
第二个问题,似乎在于转身,把这个环节取消就可以了。记得《畅游天下》中,张碧晨的《红玫瑰》竟也遭到批评:缺乏舞台表现力。可见,光有唱是不够的,还得有演的部分才完美。除掉故弄玄虚的转身,也就除掉了盗版的恶名,并且选择更全面更准确了。毕竟,以后的发展,必须唱演俱佳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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