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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是首先将需求中的变于不变进行确定
2,不变的东西首先将其进行 确定,
而那些最能变的东西要将其进行逻辑上的是抽象,抽象最高的最好使接口,
最为核心的思想是将 变得东西你最好将其进行先抽象出来,而后其如何进行变进行进一步进的细化 ,对其进行留出来一些余地,以用来以后的变化
设计模式可能在一些需求较为确定的时候,或者对于一些莫些一些较为确定的场景的应用较为好,
但是他却不能将其进行用于对用户的需求频繁的变化进行一次性的成功
个人学学习心得:
1.其实,23中设计模式都是要到达一种开闭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进行关闭)
即:软件实体可以指一个软件模块,一个有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组成一个独立的类
但是,需求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当软件系统 “需 求“ 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
为了满足这个开闭原则, 为了方便系统的扩展,在扩展是无需修改现有代码,为了软件系统在拥有适应性和灵活、较好的稳定性和无序的延续性
而进行的对系统进行抽象化设计,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 系统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不同的实现行为在具体的实现中完成。
同时,能够对“可变性进行封装原则” ,将可变的因素进行封装。而且是:尽量不要讲一种可变性和另一种可变性混合在一起
,这将导致系统中的类个数急数增加,增加系统的复杂度。
从而使得一个系具有一个良好的扩战性 和灵活性。
当然百分百的开闭原则是很难达到的,尽量遵循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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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nucdy/p/5616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