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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 六大法则:(尽量符合,高内聚低耦合)
1: 单一职责(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一个类尽量只完成一个功能 。 职责扩散在程序上有可能会导致类不能完全实现单一职责。
2: 里氏替换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通俗解释: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违背此原则 代码出问题的几率将会大大增加
子类重写了父类的非抽象方法,父类对象在替换为子类对象时会出问题,功能不一致。
多态在java程序中出现的概率很高,经常参数为父类对象,可以传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子类重写了方法后,会出现冲突。
非要重写的解决方案: 解除继承关系。实现更高级别的父类,重写其抽象方法,或者直接实现同一个接口
3: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传递依赖关系有三种方式,以上的例子中使用的方法是接口传递,另外还有两种传递方式:构造方法传递和setter方法传递,相信用过Spring框架的,对依赖的传递方式一定不会陌生
在实际编程中,我们一般需要做到如下3点: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
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总之,依赖倒置原则就是要我们面向接口编程,理解了面向接口编程,也就理解了依赖倒置。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解决方案:将臃肿的接口I拆分为独立的几个接口,类A和类C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采用接口隔离原则对接口进行约束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a、 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对接口进行细化可以提高程序设计灵活性是不挣的事实,但是如果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所以一定要适度。
b、 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暴露给调用的类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则隐藏起来。只有专注地为一个模块提供定制服务,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赖关系。
c、 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运用接口隔离原则,一定要适度,接口设计的过大或过小都不好。设计接口的时候,只有多花些时间去思考和筹划,才能准确地实践这一原则。
5: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问题由来: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解决方案: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6: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实现类要职责单一;
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不要破坏继承体系;
依赖倒置原则告诉我们要面向接口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告诉我们在设计接口的时候要精简单一;
迪米特 法则告诉我们要降低耦合。而开闭原则是总纲,他告诉我们要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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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maza/p/5645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