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商所骗局基本情况如下
1.本人姓魏,现居住地四川甘孜州 联系方式18990463988 检察官
2.被举报人,柴达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cdmcem.com/index.html
3.我在柴商所交易账号:397020021
《涉案事实》
有一天,一个自称是洛雨女人在添加了我的微信号,此人微信号码是:xyp16168和我聊一段时间,我一直把她当朋友,也很信任她,再次期间我问她做什么工作,她告诉我在江西南昌开了一个关于美容美发的连锁店,名字叫王艳,同时也做一些炒沥青投资,然后就经常给我发一些图片,发的内容就是在柴商所上沥青的图片,告诉我怎么赚钱,还以她朋友为诱饵,她是通过朋友介绍在柴商所赚到很多资金,而且其表姐每次炒原油都是在10手到50手下单。不停的引诱,我就信了她,之后他介绍一个qq叫技术分析师—郭楠(QQ:595645389),给我注册一个柴商所账号,他告诉我操作这个要入最低10万元的资金,极力给我推销柴商所无任何风险,可以赚大钱,在这期间,由让我加了一个叫06交易员的QQ,让我和这个交易员学习怎么卖出和买入,三个人一起给我演,并且把她做单赚钱截图给我看,经不起设计诱骗,在其引诱和安排下,技术分析师开户发个软件给我,显示柴商所平台,然后反复诱惑,督促叫我入金等信息,在技术分析师郭楠带领与指引下,让我用农业银行k包入金操作以及网络再线签约合同,2016年4月25号入驻了10万元资金,把我资金转入柴商所平台,并且告诉我资金有第三方银行托管,不经模拟就直接激活实盘账户,刚开始2016年4月25号那天,让我跟着他们同伙06交易员进行操作,开始在柴达木进行交易【有银行流水和骗子记录聊天截图作证】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我在柴商所平台开始交易,交易品种为沥青100,当晚我就在06号交易员的指引下开始进行交易,一共教育了6手,共计18单沥青100,然后就一直亏损,而且下单指令很强硬,让我懂规矩,必须听从他的指令操作跟她配合,只有跟上他操作客户都是赚钱,接着他带我操作四次下单,连续6次都亏损严重,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我亏损5.73万元,我的精神几近崩溃,我突然警觉平台存在诈骗嫌疑了,每次林老师都是代课反向操作,没有一次是盈利的,我问林老师每次为什么都失误,让我们造成巨大亏损,06号操作员和技术分析师郭楠都回答是:行情不稳定,走势极端造成,我当时说,那也不能连续6次出错造成严重亏损,此时他并且保证承诺下次一定让我赚回本钱,说什么周三和周五是大数据,他们一共三个人继续给我表演,同时微信好友王艳也说她比我还亏得多,让我继续入金!说一定能帮我赚回来,我当晚就发现很大的可能是我被骗了,他们是合伙骗我的,在网上查了查,我在网上查到许多与我有同样遭遇人,才突然彻底醒悟。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查阅了无数资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和我们有同样遭遇。
另附相关三人的qq聊天记录,我还保存了和他们聊天记录,喊单记录,入金记录等证据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希望
1,代理诱骗客户开户,不经模拟就激活实盘,只谈盈利,不说亏损,甚至客户主动谈问到风险,他们就说风险可控,比股票安全等,夸大收益,不对我们做任何操作培训。
2,所谓老师,不断给你洗脑,要相信他,并且要按照他的纪律操作等,然后全部操作,直到爆仓,让客户亏损,他们获取佣金和头寸分成,这是他们公司生存之本,而他们早已把这种违规行为在协议中免掉了,让投资人亏钱自认倒霉。
3,诱骗我们不断加大资金,不断提示我们赚钱,碰到亏损就说下次再带我们赚回来,非农大行情带我赚钱,直到爆仓。
我现在要求返还我全部损失,共计57300元.理由如下:
1,柴商所高额手续费,现货交易非法,打着原油,白银现货的招牌非法从事类期货市商交易,柴商所平台无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证照,且无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牌照或资金。柴商所经营行为违背法律,依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柴商所平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次序,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向证件会,金融办,工商部门等电话咨询,以及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及《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通知》(证监会2013.74号)等文件,国务院(2011)38号文明确提出,除依法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联系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会员单位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而且他们采用做市商,T+O的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哥持续挂牌交易,这些都是国家文明禁止行为,实质是做对度盘,投资者盈利,会员单位亏损,投资者亏损,会员单位盈利,会员单位怎么可能让投资者盈利?同时交易市场收取投资者高额手续费,所有交易只是玩了一场庄家设置好了程序,客户绝不可能赢的电子游戏,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个本质上就是标准化的合约集中交易,只是变了一种产品而已,之前是白银,现在是原油,因此,在其开户网站签署免责协议和风险告知书,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均是非法,无效的。
2,柴商所平台的工作人员存在欺骗行为,银商支付通道,非三方监管,号称和国际接轨,柴商所交易平台薛顾问,以及王经理跟我沟通说我资金为第三方托管绝对安全,实际情况我的入金并没有第三方托管,而是直接以银证转账的名义打入柴商所账号,而非第三方托管,显然柴商所平台违背了诚信,以转账到其公司账户谎称第三方托管,欺骗投资人。柴商所拿什么证明你和国际接轨。
3,不具备相关产品(原油现货)的经营资质,非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
4,柴商所平台无“实物交割”。首先,这类交易没有标准物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利根本目的。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其次,交易对象已完全独立商品或权益本身,而是以某种商品或权益为基础,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合约,第三,其风险控制方式,平仓方式和期货大同小异,因此,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着羊头买狗肉欺诈行宣传,说是做现货原油,原油是国家管控物资,战略物资及危险品,我都没看到原油是什么样子,我买的原油在哪里,现货原油怎么交割?请问自然人怎么储存原油,国家引许自然人储存大量原油吗?而证监会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在三个国家政策解读了中也说到了,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
5,虚假宣传,声张虚势,剥夺投资人知情权,存在欺骗投资者的嫌弃,不敢透明,公开告诉投资人会员编号,以及公司办公地址,对抗国家政策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他们以正规平台,实力平台,高端软件,指导赚钱为诱,在百度上大力渲染其(柴商所)为正规平台,经证监会批准,实际上根本查不到其证监会注册信息,招摇撞骗。柴商所平台的开户具有任意性,在一个无涨跌幅限制,33.3-50倍杠杆,22小时的连续交易中,开户后第二天就让我操作。我是所谓郭楠和06号交易员(有没有从业资格证我不清楚)指导下做单,完全听从于老师的指令下操作,就是变相代课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定,在老师指导下我亏损了57300元,这更逃脱不了老师与交易所一起套取客户钱财的嫌疑,存在欺骗投资者嫌疑表现在:柴商所平台官网上则有模拟交易这一功能,这充分证明,会员柴商所平台客服故意欺骗投资者,之前不告诉我。以跟老师操作为名,没进行模拟操作就上实盘,直接叫我实盘操作,让没有投资过现货的人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文件种明确规定,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责成市场开办者只允许与所交易商品有关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入市,已入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禁止新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入市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为追逐不正当利益,柴商所平台对于开户者无任何审核手续,只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手持身份证照片,大规模发展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对国家政策法规。
6,柴商所平台软件带有后门为诈骗第一帮凶,柴商所平台客户端软件可以轻易的在软件市场中获得,未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测,也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比款软件带有《后门》可以由操盘手随意调节杠杆,虚拟出巨量资金,从而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凶工具。
7,柴商所你能回答下面的问题吗?我也给柴商所平台一个申辩的机会。如对本文心怀不满,请对下列问题作一明确的书面回复。(1)证明平台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期货经营公司;
(2)证明平台现有石油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不同;
(3)证明平台电子实盘上的技术数据指引与期货交易实盘的技术指标完全不同;
(4)证明平台没有利用软件服务器任意设定参数或函数,没有任意修改价格,其价格受到了政府行政部门的严格监管,非常科学合理!
(5)证明平台的电子实盘软件是国际接轨的软件,除软件设计公司可以修改维护仔,其它任何人都无法修改,或者证明自己自主定价,定价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6)证明平台使用的是国际电子实盘,每天开盘价与国际市场价完全一致,每天的盈亏交易额通过美元汇率兑换成人民币的结算。
(7)证明平台没有利用杠杆大于20倍以上的虚拟资金与客户对赌。柴商所平台只得了一点手续费和延期费,平台上客户发生的巨额亏损另有实体依法建账,财务资料健全。
(8)证明客户的资金是第三方(银行)托管,而非银证转账。
(9)证明平台有现货实物仓储和现货实物交割,并有功能齐全的交易市场实体和完善的物流公司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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