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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之六大设计原则

时间:2016-09-16 15:40:01      阅读:144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设计模式   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

    此原则为如何定义接口提供了建议,原则的内容:只能有一个原因引起接口发生变化。听起来比较抽象,具体点儿讲就是接口中不应定义多个逻辑不相干的抽象方法,此原则的重点在于如何区分职责,一旦职责区分清楚,则接口就很容易定义,java底层很多接口的设计都是只有一个方法,这也是符合单一职责的原因吧。

  • 里氏替换原则

    此原则为如何定义继承关系提供了建议,原则内容: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通俗点讲, 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 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 使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 但是, 反过来就不行了, 有子类出现的地方, 父类未必就能适应。在继承关系中,子类的功能要大于父类,当重载(overload)父类方法时,参数类型要大于父类,返回值类型小于父类。

  • 依赖倒置原则

    此原则核心是面向接口编程,即要依赖抽象,而不是具体实现。属性以及方法的参数的类型尽量是接口。

  • 接口隔离原则

    此原则中的接口不单单是指类接口(interface)还包括实例接口(Object interface)。原则的内容: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接口,或者是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当相同业务逻辑接口提供给不同客户端使用时,不同客户端所能访问到的接口应该用权限加以限制,接口应该只暴露客户端需要的方法。

  •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识原则,LKP)

    此原则对实现类之间的低耦合提出了建议。原则的内容为: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当一个类A需要调用另一个类B的一个功能时,此功能如果能用一个方法完成就不要在B中暴露两个方法给A,因为B暴露给A的方法越多,A、B两个类之间的耦合度就越高。另外A类应该只和B直接关联,如果此功能还需要另外的C类,那么C类不应该和A发生关联,B类和C类直接关联就好了。

  • 开闭原则

    此原则指导我们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灵活的系统。原则内容:一个软件实体如类、 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从原则内容至少能解读出来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当原有需求发生变更,如果能通过扩展来应对需求变更就不要修改原有的代码。第二:当我们设计一个功能时给以后扩展此功能留出后路。


本文出自 “埃文” 博客,请务必保留此出处http://wenshengzhu.blog.51cto.com/5151285/1853095

设计模式之六大设计原则

标签:设计模式   原则   

原文地址:http://wenshengzhu.blog.51cto.com/5151285/185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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